女子为给弟弟买房和丈夫离婚,离婚后无处可去却被弟媳拒之门外:晦气!

鲁国平先生 2024-01-06 11:59:53

最近网上流传一个视频,视频里一个年轻女人诉说道,她为给弟弟买房不惜和丈夫离婚,用自己的离婚分得的财产为弟弟买房,结果自己无处可去后却被弟媳拒之门外还说我:晦气!她说:我很后悔!

可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作为女人,为人妻为人母,必须和自己的丈夫好好过日子,相夫教子不亦乐乎?但如果成为扶弟魔,对于家庭而言就是不务正业了!

诚然,弟弟也是自己的亲人,血脉相连,自己的娘家人是自己一辈子的后盾,只是毕竟姐弟的日常交往,在两个人成家立业后便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了!夫妻间切不可凡事自作主张,特别是大事以及大的经济来往。

而这位年轻女人一心只有自己的娘家人即自己的弟弟,根本不顾自己的老公以及家庭的死活,把自己的所有身家性命都和弟弟绑定在一起,这不仅是对自己和自己老公以及共同的家庭不负责任,而且还是愚蠢之极。

当然自己有能力并且得到老公同意也可以力所能及的帮助弟弟买房,但这种拆了自己的窝,帮自己弟弟搭窝的做法纯属脑子被枪打了,糊涂!

俗话说,人无过后恩,这位女子当初脑子一热为帮弟弟买房把婚离了,把离婚所得全部给弟弟买房,她不知道她弟弟结婚后便是一个家庭了,她弟弟可能还要记她一辈子亲情或恩情,她弟媳妇就不一定了!果然,她被弟媳拒之门外还嫌她晦气,落得自己无处可去的下场!

事实上,我们社会一贯以来对爱的情感教育有缺失,甚至搞成以德报怨这样的所谓美德,谬论流传,贻害大方。其实爱是相互的,爱来爱往,礼尚往来,谁也没有权利无条件享用别人的爱。我们对社会包括家庭任何人的爱都应该提倡理性适度,夫妻更加不应该慷家庭共有之慨,拿家庭共有财产送礼送人情!

是可忍孰不可忍?难怪这位年轻女子的老公要和她离婚了!这叫过犹不及,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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