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财产公示制度的国家可以很好的防止腐败出现?

胡北社会 2024-12-30 15:09:28

美国的官员分民选官和任命官两种。比如总统是民选官,是选民选上来的;而国防部长是任命官,是总统任命的。

在美国,只有民选官需要公示财产,而任命官不需要。民选官不但要定期公示财产,就连收了什么礼物,跟谁一起吃过饭,谁结的账,花了多少钱,都需要公示,接受选民监督。

但任命官不需要公示自己的财产和收入。他只需要对任命他的人负责,不需要对人民负责。要是他贪污受贿让你知道了,你有证据可以举报。那时候司法部门调查他,他需要配合。但你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官员也有隐私权,他没有自己公开财产的义务。

而且事务官不接受所谓的人民的监督,他们只对任命他们的官员负责。比如美国国税局的口号就是“我们不是公仆”。如果美国老百姓看一个任命官不顺眼,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联络选民,在下一次竞选的时候把任命他的那个民选官选下去,换一个新的民选官,任命新的官员取代原来的那个。比如说你们当地的警察局长收黑钱,给黑社会当保护伞。你投诉是没有用的。你只有联络几万个选民,向市长施压,威胁下次不给市长投票。市长害怕了,就会解雇警察局长。否则屁用没有。

美国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概念。他们只有“对选民负责”和“为纳税人服务”(国税局除外)的概念(谁给我的竞选资金多,谁交的税多谁就有特权,这就是美国的权力为资本服务的理念)。

“对选民负责”指的是民选官。我是纽约州参议员,你夏威夷州起火关我纽约州什么事?想用我纽约州的钱为你夏威夷救灾,想屁吃呢?所以中国这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事,在美国是没有的。

疫情期间,咱们家一省管一市的对口帮扶,在美国也是绝不可能的。就算联邦总统想动用联邦基金救灾,国会里各州的议员也要吵翻天。所以美国救灾效率极差。“为纳税人服务”指的是任命官。

还拿警察局举例子。美国没有公安部,没有自上而下的警察系统,各地的警察局都是各地自己建的,互相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城市的警察局、消防队、公立学校等的经费由各市政府自己筹措,主要来源就是房产税。富人区房价高,房产税交的多,那警察和消防队的数量就多,装备也好,公立学校的师资力量也强。中产阶级区或贫民区房价低,房产税交的少,那警察和消防队的数量就少,出警慢,公立学校师资力量也差。

如果一个城市穷到一定程度,市民可以开会投票废除市政府,全不要了。那样可以免除房产税,代价就是没有警察局、消防队、公立学校,连扫大街的都没有。发生治安案件就得向县治安官或者州警报案(房产税是县里代收转给市政府,废除市政府就可以免除,但州税和联邦税不能免)。县治安官或州警接到报案也有义务过来,但时间就没法说了。

在富人区有人溜门撬锁,你按一下墙上的报警器,警察一两分钟就能过来。在贫民区向治安官打电话,有可能40分钟警察才来,人都凉了。消防也是。你看电影里消防队天天上树救猫,那是富人区。一帮消防员闲的蛋疼,开着消防车瞎溜达。可他们宁可爬树救猫,也不会给几条街外的房子救火。你们没交房产税,我的工资不是你们开的,我只为给我开工资的大佬们服务。你们的房子着火了?我也可以去,不过要一次一结,先付钱。

再转回正题,你因为日本美国这些国家官员的财产公开做得够好,就没有贪污了?人家有各种渠道避免,股神希拉里,直接把以权谋私摆到明面上了。美国最出名的官商旋转门,当官退休之后,直接进入企业当顾问,领着几百万的年薪。美国最大的问题还不是贪污,而是没有贪污,有贪污抓起来就完了,关键是没有贪污。但一袋螺母就是要九万美元。还有曾经不拿工资的那个纽约市长,人家在任期间直接把家族财富排名都干进福布斯富豪榜前二十了,你就说这财产公示有啥用吧?直接从‬法律‬层面上定义了‬一些行为‬不属于‬腐败‬,这‬绝对是‬最好的‬反腐‬方式!

虽然我们国家没有要求财产公示,但是国内组织内部的财产申报制度本身就很规范。不止乡科级,很多地方普通职工都要向纪委填报个人财产。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网上可查,内容非常详细,有十几页表格。包含了家庭关系、婚姻变化、护照登记、配偶子女从业及有无刑事处罚、家庭房产、车辆信息、家庭(含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股票和基金等财产性收益、本人各种收入所得、配偶或子女经商等情况,原则上只是对县处级以上干部的要求,而实际操作中,乡科级都必须填写。虽然现实中,不可能对填写的内容逐一审查。但若有人‬被举报,在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中,其中所有内容必然会逐一核实,若有一项没有如实填写或在事项变化后没有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并变更填写内容,就是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是要被处分的。

而且大数据会随时提醒组织部门的。前几年我一位体制内同学的夫人买房签了网签,没两天他就接到组织部门的电话了:“老X啊,你最近买啥了啊?好像没和我们说啊。”所以说这东西瞒是瞒不住的!

毫无疑问,中国的个人申报制度才是真正一个不会引起社会不稳定而又能真正监督的好方法,因为‬个人的财产本身来源就是很广泛的,有家庭继承,有个人炒股获利,还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公布出去了除了造成社会不稳定之外可以说是毫无益处,且有心人要规避这个财产公示,做个财产转移就行。个人申报制度是要求每5年就全查一遍,房屋差几个平方面积都要写说明,要求很高,这个确实能起到监督作用。

更可笑的是前段时间还有人天天吹越南官员财产公示,我认识一正宗越南人表示没听说过这个事,去网上找了也没找到公示在哪里,按这些人的话术,越南肯定比中国廉洁嘛,实际上越南正编的窗口办事员敢明目张胆的收你60元小费,这种公开性的制度化腐败都这样了,还清廉呢?另外越南军队经商是个什么概念?我之前写过相关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了解一下!

另外还有瑞典,那边是可以在社保上查到官员们的收入,房产,工作岗位,名下有无公司,银行卡余额之类的东西,可是在瑞典连普通老百姓的财产也能查到,这算是做到了全民财产公开了,他们的路线就是我公开了所有人的信息,就等于没有公开!

所以说过两‬天都2025年了,以外国的普遍治理能力,还有人认为“中外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外国人对了?”我话撂在这:如果一个政策中外不一样,那么要么这个政策毫无意义我们懒得改,要么中国是对的,外国是错的,极少数情况可能是时机未到现在改不如不改。反而是老外做了什么,被忽悠着照搬来的政策,很可能后患十足,都应该好好评估一‬下!至于反腐败相关的操作,这帮治理失效而开支巨大的国家,就别来碰瓷中国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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