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女子被同事拥抱,力度过大导致胸肋骨骨折,法院判了!

发现之眼 2024-10-23 10:45:36

你听说过因为一个抱抱,就胸肋骨骨折的吗?

这么离奇的事还真的发生了,并引起了法律纠纷,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最近,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审理了一宗引人关注的身体权纠纷案件。案件涉及一名女子因被同事拥抱导致胸肋骨骨折的情况,引发了公众的关注。这起案件的细节引人深思。

案情经过如下:曹某与黄某同为某公司职工。2021年5月27日,曹某在工作时,与同事黄某进行交谈后离开时,突然被后方的黄某搂抱了一下。当时气氛融洽,交谈甚欢,拥抱后大家都没有多想,便各自去忙了。

但随后曹某感觉胸部疼痛,回忆了一下,怀疑是被搂抱导致胸部受伤,但一直未予以重视,只是在家中自行涂抹红花油进行治疗。至2021年6月1日才前往医院进行CT检查,结果显示右侧第4-5前肋、左侧第四前肋骨折。

在此之后,她于2021年6月9日入院接受治疗。在治疗期间,曹某多次与黄某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曹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黄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

经过法院的审理,法院认为黄某与曹某之间的搂抱事件导致曹某的胸肋骨骨折。尽管曹某是在搂抱事件发生后第5天才发现自己的骨折情况,但现场有两位证人证实曹某在发生意外时曾发出尖叫声,且曹某受伤部位与搂抱行为吻合,没有证据证明受伤原因是其他情况导致的。

法院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高度盖然性原则认定,曹某的骨折是由于黄某的搂抱行为引起的。因此,黄某应对曹某的受伤负有主要责任。

同时,由于曹某拖延治疗造成伤势扩大,也应当对此负有次要责任。基于具体案情,法院判决黄某赔偿曹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余。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强调,法官应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判断。在本案中,曹某提供的各项证据相互印证,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受伤原因是其他导致的,符合高度盖然性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因此可以认定曹某的骨折是由于黄某的搂抱行为引起的。

法院提醒,尽管通过拥抱传递友善是合理的,平时也很安全,但是应当注意力度,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受伤。

如果出现像本案主人公这样的事,应及时就医,以免伤势扩大。这起案件为人们提供了对于人身权利的思考,也敦促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谨慎和周到地对待他人的身体权益。感情虽好,安全第一。

虽然发生概率很低,也难以避免意外,在此为大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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