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唯军功”到“唯血统”:刘邦分封同姓王的成与败

耐读历史 2025-01-15 21:20:49

㈠成功的“太子”换“狸猫”

刘邦分封同姓王也有一个关键的节点和人物,即公元前201年和田肯。

《史记·高祖本纪》载:

公元前201年(汉高祖六年)十二月,刘邦通过“伪游云梦”的计策抓捕了楚王韩信。田肯就向他祝贺说:

“陛下抓捕了韩信,又建都秦中,这都是最值得祝贺的事。

“因为秦是天下形胜之地,它被山带河,与诸侯悬隔千里,可得持戟之士百万,其战力是其他地方的五十倍。从这里出兵攻击诸侯,就如同高屋建瓴,势不可挡。

“但治理国家还有一处紧要的关键所在,那就是齐地。

“齐,东有琅邪、即墨之富,南有泰山之险,西有浊河之界,北有渤海的鱼盐之利。地方圆二千里,兵源亦在百万之上,同样与诸侯悬隔千里,其战力是其他地方的五倍。

“所以,才会有齐与秦的‘东秦’、‘西秦’之说。如果不是陛下您的宗亲子弟,千万不要派他去齐地做王。”

刘邦深以为然,重重地赏赐了田肯五百斤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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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刘邦分封同姓王(以同姓王取代异姓王)的缘起——

1.公元前201年,田肯提建议后的十余日,刘邦就改封韩信为淮阴侯,同时将楚地一分为二,一部分封给了他的堂兄刘贾(荆王),一部分封给了他的弟弟刘交(楚王)。

2.同时,封其子刘肥为齐王。“王七十余城,民能齐言者皆属齐”,可见其对齐地的重视。

3.公元前200年,借韩王信谋反之机,令樊哙平定代地,封自己的二哥刘仲为代王。

4.公元前197年,以贯高谋反为契机,废赵王张敖为宜平侯,次年封自己的儿子刘如意为赵王

5.公元前196年夏,以谋反罪诛梁王彭越,并封自己的儿子刘恢为梁王,刘友为淮阳王。

6.同年秋七月,以淮南王黥布谋反为契机,封自己的儿子刘长为淮南王。

7.公元前195年二月,使樊哙、周勃平定燕王卢绾之叛,同时封自己的儿子刘建为燕王。

至此,汉初分封的七个异姓王中,除了地势偏远且肯出让地盘和军队指挥权给刘氏宗亲的长沙王吴臣(首任长沙王吴芮之子)外,其他六王都被置换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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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刘邦在做这出“太子换狸猫”的游戏时是很谨慎的。

他可能也没办法任性——

⒈天下就那么大,他必须在“合伙人(功臣集团)”与“血缘宗亲”的利益和情绪之间做出平衡。

⒉他需要尊重秦留下来的“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史记·商君列传》)的历史传统,或起码找到一个过渡的台阶。

韩信的“谋反”和田肯的建议就是这样的台阶。借助这样的台阶,他逐步完成了同姓王对异姓王的置换。

游戏套路很简单,但需要耐心,刘邦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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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白马之盟”和重归分封的“唯血统论”

《史记·吕太后本纪》中有刘邦与群臣立“白马之盟”的记录:

太后称制,议欲立诸吕为王,问右丞相王陵。王陵曰:“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

王陵让(责备)陈平、绛侯曰:“始与高帝喋血盟,诸君不在邪?今高帝崩,太后女主,欲王吕氏,诸君从欲阿意背约,何面目见高帝地下?”

《汉书·张陈王周传第十》中亦有此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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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立盟的具体时间和细节《高祖本纪》中并没有记载。司马迁仅在《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中说:“高祖末年,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

所以,有后世学者怀疑此事件的真实性,但它却被历朝历代的皇族所肯定。因为它把秦朝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唯军功论”分封原则,重新又拉回到了“封立子弟,序骨肉,贵支体,广同姓於天下”(《史记·三王世家》)的“唯血统论”的道路上,并且做出了示范,这实在是太符合皇族们的诉求了。

㈢“王”的危险原来不分姓氏,只分大小

司马迁在《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中说:“高祖子弟同姓为王者九国,唯独长沙异姓,而功臣侯者百有余人。”可见,汉初在封侯上很大气,在封王上却要“吝啬”得多(虽是同姓)。

但即便如此,也没有归避文帝时的济北王、淮南王和景帝时的“七国”等同姓王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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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呢?

因为无论是否改姓,都无法改变“封侯仅意味着给人富贵,而封王则意味着建立国中之国、与人共享天下”的实质。这种情况在“七国之乱”前尤甚,在武帝施行“推恩令”后方得化解——

1.汉初诸侯王的权力过大,他们就是独立的小朝廷,有独立的赋税权和官员任免权。

《史记·五宗世家》载:

“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授官)内史(直辖市市长)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

意思是说:

刘邦在位的时候,诸侯国的一切赋税都归诸侯王所有,他们可以自行任命内史以下的官员。朝廷只为他们派遣丞相,授予金印。诸侯王自行任命的御史、廷尉正、博士等官员的待遇,与天子任命的一样。

其他记载还有:

《汉书·百官公卿表》:“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韡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

贾谊《新书·等齐》:“一用汉法事诸侯王,乃事皇帝也(汉初侍奉皇帝和诸侯王的法制规定是一样的)。”

2.汉初诸侯王的封地过于辽阔。

刘邦在得了天下之后,到底将天下分为多少个郡的说法历来不一,有54郡说、63郡说等等。但不管多少个郡,刘邦的“直辖郡”都只有15个,而且其中还夹杂着公主列侯的食邑——

《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载:

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为燕、代国;常山以南,大行左转,度河、济,阿、甄以东薄海,为齐、赵国;自陈以西,南至九疑,东带江、淮、谷、泗,薄会稽,为梁、楚、淮南、长沙国:皆外接于胡、越。

而内地北距山以东尽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连城数十,置百官宫观,僭于天子。

汉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颇食邑其中。

诸侯疆土之辽阔,约占据了汉初天下的2/3。再加上他们独立的铸币权、采矿权、煮盐权、免税权等等,怎么会不产生像吴王刘濞那样的野心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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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刘邦在分封刘濞时,对同姓王的造反还是有担心的:

已拜受印,高帝召濞相之,谓曰:“若状有反相。”

心独悔,业已拜,因拊其背,告曰:“汉后五十年东南有乱者,岂若邪?然天下同姓为一家也,慎无反!”

濞顿首曰:“不敢。”(《史记·吴王濞列传》)

但天不假年,刘邦在他的有生之年也只能解决“王”的异姓同姓问题,消除不了“王”的贪婪带来的风险,刺刀向内的制度建设就只能靠他的后代去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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