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部级官员被开除党籍,曾因一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被国务院处分

从霜谈地 2024-12-14 02:05:28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住房、宴请和服务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长期对其子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一提的是,王波曾和内蒙古自治区多名落马大“老虎”共事。其担任自治区副主席期间,云光中、白向群、赵黎平、潘逸阳曾先后担任过相同职务。云光中于2020年因受贿超9432万元获刑14年;白向群于2019年因受贿8515万、靠内幕信息获利1717万,获刑16年;赵黎平则因犯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于2017年5月被执行枪决;潘逸阳因受贿8601万元、行贿761万元于2017年被判刑20年。 公开资料显示,王波还曾因一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被国务院处分。 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81名作业人员。经过救援,共有149人安全升井,32人不幸遇难,20人受伤。 事后追责中,国务院调查组认定,王波作为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分管国土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全监管局等部门。但是,其对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未认真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查处煤矿超层越界职责和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赤峰市人民政府未认真履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失察。调查组依法依纪对其通报。 此前在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梓被官宣落马。杜梓出生于1955年6月,内蒙古托克托人,曾先后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杜梓当年被视为鄂尔多斯依靠煤炭崛起的主要操盘手之一。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启动全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因提出对2000年以来涉煤领域所有企业、所有项目、所有公职人员进行全方位排查而被称为“倒查20年”。据内蒙古日报报道,截至2022年8月,这项工作共查处涉煤腐败案件789件、116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73人、县处级干部286人,挽回国有资产损失608亿元,清收煤炭资源299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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