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路虎女司机打人”后续,青岛再次通报“表述”引热议

晨泽趣趣 2024-09-06 02:48:44

青岛“逆行路虎女司机打人”事件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具体情况相信大家都已知晓。9月3日,该事件又有后续,青岛公安就“逆行路虎女司机打人”再度发布情况通报。这份通报对事件做了非常详细的“表述”,并通报了涉事女子王某到案后,已写下《道歉书》。

只是,这份官方通报在事件“表述”上的措词,却引发网友们的热议。以下是青岛公安就“逆行路虎女司机打人”事件再次通报的内容,请大家仔细阅读一下,看是不是有些与你的想象不一样的地方!

网友质疑一

搞得好像是退伍军人故意为难似的。一位网民留言表示:“声明特意提到‘王某倒车准备并入顺向车道。倒车过程中,林某润车辆持续向前跟进移动’,搞得好像是退伍军人故意为难她似的,”

这位网友认为,开过车的都清楚,别说那种堵车情况下,基本没有空间可以让逆行车回到原车道,就算有空间让她插队回车道,那对其他遵守交规的司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这种不遵守规则的司机,就应该让她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否则,只会助长这种自私自利的人随意破坏社会良好的公共秩序。

网友质疑二

女司机的做法好像情有可原。网名“luomeng521521”的网友留言表示:“哈哈 这一通报,感觉女司机的做法好像情有可原啊。”

通报中有这样描述,王某倒车时,准备并入顺向车道,过程中,林某车辆持续向前跟进移动,因两车间距过近。导致王某无法倒入顺车道,并与一旅游大巴发生刮蹭,王某下车后,对林某辱骂并殴打。

作者是这样理解的:意思就是说,怪被打的司机林某跟车跟得太近了,不但没能让对方倒入顺车道,还导致其中途与他车发生刮蹭。言下之意是不是在暗示,林某挨打也是活该?我这样理解不知有没有毛病?

质疑三

处罚过轻。通报中,女司机王某因殴打加辱骂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两项合并,决定对王某执行拘留10天,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对此有网友认为处罚过轻。

网友“鸟都不扶就扶你”认为,王某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了。并给出了相关的法律解释: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行为人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动机,或者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 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者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

因此,这位网友认为,王某的行为主观动机就是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并随意殴打辱骂他人。这完全符合寻衅滋事行为的解释。

通报“表述”引热议

青岛方面发布的这份情况通报,是我目前见过的通报中,对案件描述得最为详细的一次通报。通报发布仅一天,在某平台获得的评论量竟高达1.3万,可点赞量仅仅只有800,这是比较罕见的,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反差,一是跟案件本身性质对网友产生的吸引力有关,二是跟案件描述过程中的措词有关。

从网友们的留言来看,首先,网友们对女司机在堵车时逆行插队的行为极为反感。插队也就算了,可恨的是,明明是她有错在先,居然还敢辱骂没有犯错的司机,甚至还动手打脸,这就让人忍无可忍了。

其次,通报中对事件的描述措词方面确有不妥之处,认人看后确有“他人故意为难”、“情有可言”之嫌。有网友看后表示,“又替人致歉”。甚至还有网友调侃道:“要不就给女司机颁个嘉奖吧。”

结束语

无论网友的热议如何,但如这般详细的“通报”还是值得点赞的,因为这代表着官方对网民关注事件的态度以及对事件的重视。鼓励今后的“通报”都能写得如同这般的详细,让案件办理显得更透明,官方从中也能听到更多来自群众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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