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吏勒索百姓,朱元璋是如何做的?判决大快人心

纵横五千年 2024-09-27 12:19:02

明太祖朱元璋生于元朝末年,来自社会底层,目睹了元朝统治的腐败,也亲身经历了各级官吏对百姓的横征暴敛。在成为皇帝之前,朱元璋就对贪官污吏们深恶痛绝。因此在坐上龙椅后,朱元璋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惩治哪些敲诈勒索底层百姓的贪官污吏们。那么,朱元璋是如何惩治哪些扰民、害民的官吏的?

一、“重拳”出击

对于那些扰害百姓的官吏,明太祖朱元璋毫不客气,在《大明律》之外,他又颁布了《大诰》,以此为惩治那些贪官污吏们。当时,不少地方官吏经常以庆祝节日为由,采买民间的物品,但实际上却并不给钱。对于这种行为,朱元璋明令禁止,并且允许那些被勒索的百姓将该官吏拿赴京城,如果情况属实则斩首示众。

还有一些地方官吏,经常利用手中的职权,在巡查、征税时,对百姓们进行敲诈勒索。对此,朱元璋的惩罚手段更加严酷,他特意在《大诰》中声明,“今后为巡阑者,倚恃官威,剥尽民财,罪亦如之”,具体的惩处就是“本人凌迟”,其同谋者枭首示众。总而言之,朱元璋通过各种严刑峻法,来威慑各级官吏,保护底层的百姓。

二、发动“群众”

朱元璋来自社会底层,深知百姓有苦难言、有冤难伸,仅靠官吏来监督官吏是不够的,因此他决定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于是,朱元璋指定了“民拿害民官吏”的制度,允许被侵害的百姓手持《大诰》,擒拿害民官吏,然后赴京请皇帝裁决。为此,朱元璋还特意下旨,对于那些敢于阻拦此事的官吏,“其家族诛”。

另外,为保护百姓免遭官吏侵害,朱元璋还建立了“遣牌唤民”的制度。也就是说,官府召唤百姓时,必须“遣牌下乡”。三次“遣牌下乡”,百姓仍然没来时,才允许派遣衙役去捉拿到案。如果官府没有按照这个流程办事,百姓可以赴京向皇帝告御状。一旦查明属实,“有司之罪,巨微不赦”。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官吏的公权私用、公报私仇。

三、具体案例

有人可能认为,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这些举措都实施了吗?我可以明确地回答,在朱元璋时期,这些措施都实施了,而且还有具体的案例。比如在歙县,有个叫吴庆夫的巡阑,就经常欺压、勒索百姓。当地有人购买两头耕牛,吴庆夫索要二十贯“税钱”;有人盖房子,他又勒索八十贯“税钱”;外地人到此贩鱼,他硬是要三十斤鱼干。

朱元璋得知此事后,愤愤地说道:“如此强豪奸顽,民何生理!”当即下旨,将吴庆夫凌迟处死,协助其敲诈百姓的弟弟、儿子斩首示众。常熟也发生了一件事,当地的官吏顾英欺压百姓,有个叫陈寿六的农民备受盘剥,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于是率领亲族捉住顾英,来到了南京,朱元璋在查明真相后,惩处了顾英,并且赏赐陈寿六,还免去三年的徭役。

参考资料:1.《明实录》;2.《明史》;3.《大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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