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胥爱明
编者按:法院的短信通知具有其权威性,在于建案中却上演乌龙,法律的严肃性到哪儿去了?
作者首发的系列文章,曾引发公众关注。但在今日得知于建父亲收到法院一短信通知,信访事项已办结。结果是什么没有更多信息。
来源:于建父亲
在此之前的10月18日,于建的父亲收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短信通知:本案一审、二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信访人信访诉求及理由不能成立。
来源:于建父亲
接到该短信后,于建父亲至河南省高院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告之这个短信是乌龙。同日于建父亲提交申请,要求就于建案中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证人证言前后矛盾;法医鉴定明确死者的伤非直接撞击伤,其它原因均可造成其死亡”等信访中的提及的问题,依法予以书面释法明理。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
不知新乡中院此次的短信是否是“乌龙”。在收悉于建父亲转采来短信消息后,经核实对于建案的复核尚未有明确结果。新乡中院的短信通知从何而来?
作为冤假错案申诉当事人,对每一个信息都极为敏感。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查明问题,同时希望该案的信访不要陷入空转,而是认真核查。同时认真面对家属的质疑,对这些疑问矛以积极解答,而不是迴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