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路虎女,逆行、追尾、殴打他人、逃逸的事件在网络上闹的沸沸扬扬,那句:我逆行怎么了?打你怎么了?更是被广泛传播,连带着整个青岛受牵连!
青岛公安很快也介入调查,但是当调查结果及处理结果公布的那一刻,再次把青岛推上了风口浪尖!
嚣张跋扈的路虎女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网友纷纷表示“处罚的太轻了”,更是有网友直接列出了一等式:
逆行+打人+追尾+逃逸=10天+1000元!
从事件本身看,路虎女确实太狂,也太嚣张了,但是嚣张、狂不是处罚的依据,以现有受伤结果看,拘留10天,罚款1000元,已经差不多是顶格处罚,大可不必再喷来喷去!
要说到是否构成刑事案件,该起事件只能往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上去靠!被打男子虽然口鼻出血,但是经过验伤只构成了轻微伤,显然不构成故意伤害中构成轻伤的最低标准,所以,故意伤害的罪名显然不成立!
再就是寻衅滋事!
根据相应条款,该事件够的上的是第六条: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从本次事件看,有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除了在网络上舆论比较大之外,并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混乱!
所以说,寻衅滋事也并不构成!
既然该起事件构不成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罪名,只能进行行政处罚!
所以说,青岛公安作出的拘留10天,罚款1000元,是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下,差不多也是顶格处罚了!
而关于路虎女逆行、追尾、逃逸等问题,那就是交通部门的事了,相信交通部门也会做出相应的处罚,无非就是扣分加罚款!
小编有话说其实对于路虎女的所作所为,小编也很痛恨,但是没有办法,事实就是构不成刑事!
小编想说的是,当时的情形,被打男子情绪还是很稳定的,可能也是退伍军人的缘故,但还是应该还手的,哪怕只是给对方几个大嘴巴子呢?大概率也是正当防卫,即使被定性为互殴,几个大嘴巴子也构不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