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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喝醉酒并且没有经过训练的中年妇女,居然能一下子将一个年轻小伙直接放倒在地,甚至能够打断小伙子三根肋骨。
如此大的反差居然是真实的事件,而面对妇女的殴打,小伙却只将身体蜷缩起来,根本没敢还手,还是周围的人担心小伙,才拦下了这位妇女。
报警之后,警方也第一时间将女子带回了警察局,在网友的关心下,受伤男子讲述了自己的伤势,也有知情人曝光了赔付结果……
大庭广众之下的殴打
10月8日下午,在重庆大学西路附近的一个十字口,出现了引人注目的一幕,一名女子居然压着一名外卖员暴打,甚至多次用脚进行猛烈踩踏。
在开始的时候,周围的人以为两人早就认识,因为有过节才在大庭广众之下惹出这一幕,本来周围的人也就是看一个热闹。
毕竟一个女人能够压着男人打并不常见,然而随着事情的发展,周围的人也察觉到了不对劲,倒地的男子居然没有进行还手,反而那位女性却打的越来越厉害。
担心男子被打出问题,周围的人急忙上前拦住了发疯的女人,而周围的人一靠近,就从这个女性的身上闻到了浓浓的酒味,明显是喝醉的状态。
周围几个大男人居然一时之间没能让她停止对倒地男子的侵害,甚至在完全拦下之后,有一位身穿黑色夹克的男人走到了跟前,对周围的人呵斥道,“为什么欺负女人”。
而周围的人向他解释,是女人先打这位男士的时候,这个穿黑夹克的人却根本不听,不仅拦下了周围人的行动,而且想要拉着女人离开,嘴里还说着“一个大男人,被女人打几下怎么了”。
不过周围的人却没有让两人离开,因为从两人的行为来看,明显是认识的,而倒地的外卖员小冉(化名),眼见两人要离开,也是急忙报了警。
没想到这个行为,却让女人更加恼火,跑到小冉面前就是一个猛踹,之后更是紧紧勒住小冉的脖子,并用手在小冉的脸上撕扯。
也就在僵持期间,有人因为看到了全过程,将完整的事情告知了周围的人,原来那个黑色夹克男和女人就是一伙的。
两人骑着一辆电动车在路上走起了“S”线,左摇右晃的行为十分危险,而小冉想要超车,为了安全起见,小冉开口进行了提醒,希望两人能够让自己过去。
但是没想到,因为这件事,让喝醉酒的女人产生了不满,停下车就将小冉从车上拉倒地上,因为失去平衡,小冉连带着电动车一起倒地。
而看到小冉倒地之后,这个女人更加来劲,对小冉进行了连续的踹踢,并且狠狠地的踩踏小冉的胸口。
小冉除了用手阻挡之外,并没有进行任何的回击,所以在最后受伤的也只有小冉一个人,在警方到达现场之后,立刻将女人控制起来,而小冉却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于是警察急忙拨打了急救电话。
最终警方将醉酒的女子和一位观看全程,并愿意为其作证的大学生,一起带回了警局,小冉则被医院的救护车带走。
视频曝光之后,引起了巨大的热议,而警方也在不久之后通报了这件事。
后续的情况
根据警方的通报,打人的女子姓黄,今年42岁,而受伤的小冉今年却只有21岁,现在黄某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最终的结果则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而小冉的情况也被媒体曝出,原来事发当天,是小冉第一天上班,但是没想到却遭遇横祸,被打进了急诊室。
根据本人晒出的住院单可以发现,小冉三根肋骨骨折,身上多处损伤,而媒体也在了解事情之后向外公开了小冉的情况。
而根据知情人士爆料,有网友在小冉同事的直播间了解到了一条消息,黄某想要拿出一万块钱了事,之后更是有人表示赔偿1.8万和解了。
对此当事人小冉直接在网上发声,表示自己没有接受和解,要等最终结果,最起码要两三个月,并且表示,自己在这段期间不会接受任何赔偿,也不会说任何东西,所有发自己接受赔偿的都是造谣。
不过这件事,也引发了大众的考虑,为什么一个醉酒的中年妇女,却能够将一个年轻小伙打到肋骨骨折,小伙却不敢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而还手。
这和之前发生过的案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2023年的时候,一位女子在乘坐高铁时,因为制止“熊孩子”撞椅背,被对方家长暴打。
而女子为了保护自己进行反击之后,却被认定为了“互殴”,从受害者变为了和施暴者一样的罪犯,甚至要遭到处罚。
明明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进行了正当防卫,为什么会变成互殴,而这件事也被网友闹翻了天,纷纷在网上发声支持女生。
而产生这个事情的根本原因,就是有些执法人员贪图给自己省事,照搬教条,将受害者的权利视若无物。
这种“和稀泥”的行为,无疑是让中国的法律的公信力大减,甚至会让民众产生“挨打后不能还击”的错误观念,不仅没有维护受害者的权利,反而成为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对此,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新的的声明,将这件事扭转。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2023年,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轻伤案件的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的认定,进行了重要规定。
其中关于正当防卫,如果因为琐事发生争执,产生了打斗行为,属于过错方的先动手,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想要停止打斗行为时,依旧进行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将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在被别人打的时候,被迫进行还击,不再承担法律责任,不过这并不代表还击方可以任意还击,如果超过了界限,依旧会被判处防卫过当。
毕竟使用正当防卫权,不等于“以暴制暴”,是“以正制不正”,滥用武力不是正当防卫,不过依旧能够满足民众的需要,可以在面对侵害时,勇敢的进行还击,不用面对侵害时畏首畏尾了。
正所谓“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对此大家怎么看?
信息来源登载于:澎湃新闻 2024年10月8日 关于“醉酒女子殴打外卖员,掌掴后用脚踩头,重庆警方:打人者已被刑事拘留”的报道
信息来源登载于:新黄河 2024年10月8日 关于“重庆女子当街踩脸殴打外卖员,警方通报:女子醉酒已被刑拘”的报道
信息来源登载于:红星新闻 2022年8月2日 关于“还手就变成互殴?媒体:须以法律撑起“正当防卫”的蓝天”的报道
信息来源登载于:泸水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0日 关于“最高检、公安部正式公布:别人打你时被迫还击,不再担责!”的报道
信息来源登载于:澎湃新闻 2023年5月8日 关于“深观察|高铁掌掴事件:只要还手,就是互殴?”的报道
打不还手,奴役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