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于鑫慧虽“逆行”有功,撒谎也是道德瑕疵

周蓬安闲谭 2020-10-18 18:34:18

周蓬安:于鑫慧虽“逆行”有功,撒谎也是道德瑕疵

①于鑫慧现系该院劳务派遣职工;②今年2月,疫情情况尚不明朗时,于鑫慧积极响应征召前往武汉,先后在两个隔离点参与非医疗志愿服务50多天;③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债务纠纷案件,其偿债义务已履行完毕,目前无其他在诉、在执行的债务纠纷案件;④婚恋属于个人事务,相信她会依法妥善处理;⑤于鑫慧勇当“逆行者”,甘当志愿者,值得肯定和赞扬。

以上是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中心卫生院17日晚发布的《关于我院职工于鑫慧有关情况的说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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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在那个人人担心自身被感染上新冠病毒的大环境下,于鑫慧敢于“逆行”去武汉,说明她是很有勇气的。看到新闻中“她2018年同时也申请了器官捐献,死后自愿捐献眼角膜和遗体。”这样的描述,说明她本身就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即使是不发生疫情,没有“逆行”的机会,这也是她的一个闪光点。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笔者也是认可南通市在情况说明最后所说:“呼吁对成长中的青年人给予更多的宽容和爱护,帮助他们扬长补短,更好服务社会。”

与此同时,笔者以为,于鑫慧虽“逆行”有功,撒谎也是道德瑕疵。笔者搜索了一下于鑫慧的百度百科,有这些描述:

1、2月底,于鑫慧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江苏省委组织部批准“火线”入党。4月14日上午,于鑫慧圆满完成在武汉的志愿服务返回南通。

2、2020年2月18日,拿着武汉防疫指挥部开出的通行证明,她从南通出发,经过2天3夜、700多公里的辗转,终于在2月20日下午到达武汉武昌区水果湖街防疫指挥部,经街道办批准,她被安排到武昌区瑞安隔离点进行医疗工作。

3、她不是公立医院的(工作者),也不是民营医院的,据我所知,她也没有护士资格证。

媒体也报道,10月15日上午,曾对接于鑫慧志愿工作的武汉市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确认,于鑫慧曾于疫情期间到武汉服务。她当时的身份为医护志愿者,主要工作是监控疑似病例,“蛮勤劳,蛮认真的”。

一些网友在质疑,一个连护士资格证都没有,缺乏医护专业训练的人,怎么就能“被安排到武昌区瑞安隔离点进行医疗工作”呢?更有网友质疑其“逆行”动机。中国新闻网该新闻下面的前几十条回应,近乎一致地谴责于鑫慧,第一条留言的(@浪漫帅痞子_248)写道:于鑫慧职业造假,连卫校毕业的学历都是假的,这说明她没有付出基础的教育投资,却骗过区退伍军人事业部的招聘条件(要求有护士证或医师证),领到了连昼夜奋战的一线护士都不敢想象的3万元月薪,使用假文凭,制作假奖杯,婚内征军婚,上过老赖名单,这就是新时代的典范?

不能确定这位网友的留言是否真实?但在任何社会,大家都知道“诚信为本”的道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原本诚信就存在问题。这里不妨顺手介绍一下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请大家认真看看,“老赖”就是在已有法院判决,但却有钱不还的人。这其实是无视法律。正常情况下,于鑫慧无法乘坐飞机,也无法乘坐高铁去武汉,因此700多公里距离才会有“经过2天3夜”的辗转。

有意思的是,去年12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三个月后荣誉就接踵而至,而且迅速由“老赖”转换成“江苏好人”,估计在授予“江苏好人”前,欠款已经还清。于鑫慧的获奖经历如下:

2020年3月入选江苏好人榜

2020年南通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

2020年江苏最美人物江苏最美青年抗疫先锋获得者

2020年7月,被评为“中国网事·感动2020”二季度网络感动人物。

2020年7月,被评为2019年度宣传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暨百名疫情防控最美志愿者。

此外,于鑫慧已婚已育,却“婚内征婚”,组织上也实在是没有办法再替她“挡住一阵子”了,只能用“婚恋属于个人事务”搪塞。

《老赖?已婚已育?援鄂女护士于鑫慧回应“人设崩塌”》一文揭露的剧情更为具体,我就不再赘述了,我仅转一张图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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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之所以成为热点,我认为,一方面于鑫慧表演过度了;另一方面是“赢者通吃”规则,让于鑫慧获得了太多不该获得的荣誉。而正是这些荣誉,让她成为焦点人物,引发社会关注,才令其个人道德“翻车”。

如今,授予她荣誉的机构肯定有点“不好意思”了,因此一定会帮助于鑫慧“打圆场”。

笔者近60年的人生经历,得出一个基本的道德认知,那就是做人还是本分一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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