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台州一女子身患重病,外出看病时将轮椅停在了公共车位上,不料这一举动引起了旁边商户的不满,觉得影响了自己的生意,竟直接将轮椅扔了。看完病的女子发现轮椅不见了只能报警寻求帮助。
事情发酵后,女子的轮椅在警方的帮助下顺利找回,但老板娘却惨遭网暴。
为何老板娘对公共车位上的轮椅都如此耿耿于怀?如此蛮横无理的店主又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轮椅被人扔
“李菜菜”是这位女子的网名,身患慢性骨髓炎的她同时也是一位网络博主,其特殊的病症使她大部分时间都要依靠轮椅来生活,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她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竟被一个冷酷的陌生人残忍抛弃。
这个老板娘经营着一家店铺,她并不认识这个博主,也不知道她具体的病情,但是她却知道,店门口对面停着轮椅对生意不好。她是怎么产生这种奇怪的想法的呢?
看似毫无逻辑,但是在老板娘眼中,只有双腿行走才能一日千里,这轮椅在店门口,一来表示灾病,二来感觉又断了她的财路,似乎很不吉利。那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且不说这轮椅是不是灾病的象征,就说这轮椅停放的位置,也和老板娘八竿子打不着。它分明好好的在公共停车位待着,没有吵也没有闹,却被老板娘构陷,这多少是有点冤枉了。那老板娘又会怎么做呢?
谁曾想老板娘越看轮椅越不顺眼,后来竟直接走出店面,生意都暂时不做了,就想把这个眼中钉给拔掉。
于是她走到轮椅前,发现这个轮椅没有被锁住,看着四周无人,老板娘便把轮椅推开,一开始,她就想把这晦气玩意儿推走,但是她越想越气,觉得今天真的很倒霉,于是阴差阳错之下,她把轮椅推进了垃圾堆。
老板娘本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但是其实事情才刚刚开始……
这位博主回来之后,发现她的轮椅不见了,焦急万分,不断询问周围人有没有看到她的轮椅,后来在不断的打听之下,才知道,原来是被这个老板娘推走了。
盛怒之下,李菜菜决定报警处理,可直到警察到来的时候,老板娘依旧十分盛气凌人,固执地表示,马路上的东西她想扔就扔,甚至还不断嘲讽和挑衅博主。
博主质问这个老板娘为何要推走她的轮椅,但是老板娘却表现得无所谓的样子。
最后在博主的追问下得知自己的轮椅被老板娘扔在了垃圾堆中,随后博主赶忙去寻找,但是为时已晚,那轮椅已经被环卫工人打扫掉了。那这位博主又会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老板娘见状表示:博主的轮椅就跟垃圾一样,看起来又破又旧,在那停着就像是被人丢弃的,而她也只不过是把垃圾转移去了她该去的地方而已,而且博主已经报警了,还想把她怎么样呢?
这时站在一旁听二人诉说的警察表示:“你们的纠纷可能要去法院。”直到这话一出老板娘才终于闭上了嘴,看来她也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
警察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是带着轻蔑和嘲笑的,在警察眼中,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只是再普通不过的民事纠纷。但是对“李菜菜”而言,这真的是一件小事吗?
慢性骨髓炎是一种很难治的疾病,不仅难治,而且发病的时候很痛苦。很不幸,这位博主就得了这个病,病痛对她的折磨可能在她人生中算是比较轻的痛苦了。
她被父母遗弃后,就独自攒钱看病,而这次,在看病的途中,轮椅被人丢弃,对她来说实在是难以接受。
可尽管生活过得如此不尽人意,但这位女孩还是积极地去找人协商,最后才选择报警。
事情的最后,看见老板娘如此不讲理的“李菜菜”,决定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这件事情的有关信息。
这条消息发布后,顿时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网友们在感叹博主的悲惨身世的同时,对老板娘的行为也表示了斥责。
其中一位浙江的网友评论道:人家路上停着好好的轮椅都会扔,这老板娘人性都没有,还怎么做生意?
随着网友们不断热议这个话题,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李菜菜的轮椅还是否能找回来?
最终,好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找到了那个环卫工人,同时也在环卫工人的指引之下,找到了“李菜菜”心心念念的轮椅。
之后,这位博主表示了对警察的感激,但是令人奇怪的是,相关的博客和内容都被删除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随着事情的发酵,网友们越来越不满,逐渐在网络上“通缉”这个老板娘。没过多久,老板娘的个人信息就被扒了出来,而她本人也被持续网暴了很久。
可能是为了降低事情的影响程度,这位博主才把相关资料删除的吧,由此可见这位博主真的十分善良。
轮椅歧视其实这件事情本质上就是歧视了,在老板娘眼中,坐轮椅是不吉利的,会妨碍自己做生意,这种臆想看似荒谬,但是也有其存在的原因。
随着新思潮的发扬,社会变得越来越包容和开放,对一些生活不便的病人,在各个公共场合都会有相应的辅助措施,大家都秉持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优良美德。但这位老板娘,很显然就没有做到这一点。
而反观这个博主,在被歧视和如此对待之后,依旧能够保持理性,不与老板娘产生冲突,而选择更加合理的方式来解决矛盾,这是值得称赞的。
很少有人能够在屈辱的情况下保持理性,更难以想象这位博主还身患重病,身世悲惨。
而网友对老板娘的网暴也是不正确的,这样子本质上又和老板娘没什么区别了,也是对其人格的一种轻贱和歧视。
但恶人自有恶人磨,相信这位店主在经历过这次事件之后,肯定不会随意丢弃别人的东西了。至于像“马路上的东西我想丢就丢”这种看起来就像三岁小孩说的话,应该也不会从她嘴里说出来了。
以案释法在这次案件中,老板娘随意丢弃他人在公共区域停放的轮椅,导致博主一段时间的生活不便,这严重侵犯了博主的权益,如果该轮椅的价值较大,该店主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据博主所说,这个轮椅虽然没有很旧,但也已经使用了很久,那它的价值就不会特别大,那店主要受到什么惩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由此见得,对店主来说,最小的惩罚就是罚款,如果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很有可能会被拘留。那本案中网友的网暴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网暴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属于诽谤和侮辱,触犯刑法,如果老板娘因为网暴出现什么意外,带头闹事的网民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论网暴,网友随意传播老板娘的私人信息就已经是违法行为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网友们已经侵犯了该店主的隐私权,那又会受到什么惩罚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相关内容、以下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二)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所以,网友们也要谨言慎行,不得随意处置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而造谣诽谤是更不正确的了。
同时,随意转发谣言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然本来自己觉得是伸张正义,结果最后却沦为阶下囚。
结语:和谐社会最好的状态是什么,是包容。如今提起中国的王朝,最令人浮想联翩的就是大唐,其强大的国力是一部分原因,更为重要的是他的包容性,对所有文化,所有人种,老幼妇孺,无论是什么,在大唐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
而社会的包容性最终还是源自人民,每个人都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只有大家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包容,社会环境才能越来越融洽。
让我们互相包容,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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