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严肃穆的2014年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深入讨论与慎重表决,一致通过将每年的12月13日确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一历史性的决定,不仅是对那段血泪历史的深刻铭记,更是对在南京大屠杀中惨遭日本侵略者无情杀戮的无数无辜生命,以及在整个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所有不幸遇难的同胞们的深切缅怀与崇高致敬。
设立国家公祭日,旨在通过庄重而肃穆的纪念活动,唤起全民族对历史的共同记忆,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同时向全世界传递中国人民反对战争、珍爱和平的坚定立场。每年的这一天,全国各地都会举行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包括默哀、献花、公祭仪式等,以此表达对遇难同胞的无限哀思与深切缅怀,也提醒人们铭记历史、勿忘国耻,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生活,共同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