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被调到绪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当支队长,家还没搬完,就被东萍县公安局局长董振发找上门,请秦川帮忙到东萍侦破积压了5年的尘案。
秦川二话不说就跟着董振发到了东萍,一路舟车劳顿,到了东萍就去查看罪案现场,紧接着就开会研讨案情,片刻都不曾耽误。
可在讨论会上,从局长董振发到刑侦大队长周勇,都对案情闪烁其词,董振发甚至提出让秦川先休息,与登门求助时急切的他判若两人。董振发明明着急带着秦川回东萍,为什么还会出现不配合的情况?难道他不想破案吗?
其实董振发的前后矛盾,早就从请秦川帮忙的时候就有所表现。董振发先是强调此案五年未破,紧接着着重提到家属天天到县局闹,并强调家属要闹到省里,这才来找秦川。
家属天天到县局闹,闹到无法正常办公,这对县里所有工作人员来说都是压力,在这种高压环境下,五年的时间案子都没被侦破,说明董振发的能力存在问题。如果不是家属要闹到省里,恐怕董振发不会向秦川求助,会继续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
董振发担心此案闹到省里自己的脸上不好看,更担心自己被问责,实在没办法了,才来找秦川。这两个原因,才是董振发口中的急,而不是案件本身急。
秦川到东萍了解案情后,认为此案是激情杀人案,不是东萍定性的报复案件。五年的时间里,东萍先后请过好几位专家,案件前后调查数回,案件性质早就定性,秦川一来就否定了案件性质,无疑是否定了东萍花费五年的精力。
而且请过的专家在案件性质方面没有提出过疑议,秦川只是刚上任的支队长,董振发理所当然的认为秦川判定此案为激情杀人性质,不具有说服力。讨论会上当着所有人的面不好否定秦川,又不想听自己不认同的观点,这才提出让秦川先休息,也就有了不配合的情况。
请秦川时,董振发说过这样一句话:“哪怕说咱这个案子破不了,这个市局起码派个人去呢,也算是给这个给家属有个交代呀。”从这句话就能看出,董振发要的只是市局去个人,能不能侦破此案反倒不那么重要,或者可以理解为,董振发就没认为此案能破。
破案不是目的,给家属交代才是。秦川提出与东萍不同的案件性质,加重了董振发的这种想法,也不赞同秦川的案件定性,这才有了前后态度不同的情况。
他的如意算盘打的很好,却选错了对象,秦川压根不给他这样的机会,势必要攻破此案。事实证明秦川的判断是正确的,东萍走了五年的死胡同被秦川领出,给了被害人及其家属一个交代,也还给被冤枉人的清白。
董振发和秦川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决定了案件不同的结局。也许,有时困住自己的不是能力,而是一个端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