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莫言,大概率会是笑话一个,像风儿那样一吹而过!

周大开有闻 2024-03-20 10:32:49

起诉莫言,大概率会是笑话一个,像风儿那样一吹而过!

​周大开

近段时间,全网有个话题炒得非常火热,那就是有一个叫做“毛星火”的先生,“代表”全中国15亿人民,起诉中国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先生!

起诉的理由虽然有好多条,但概括起来不外乎“五丑化”,即丑化党、丑化国家、丑化中华民族、丑化人民群众、丑化英雄人物!

表面上看,这似乎很有道理!

可是,笔者却认为,这起诉莫言大概率会是笑话一个,定会像风儿那样,一吹而过!

理由呢?

我们不要顺着毛星火的起诉理由走,而是来个逆向看,驳辞有五:

一、事有争议,官方何以肯定?

莫言当年荣获国际大奖——诺贝尔文学奖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专门推发新闻(见附后图),是为对莫言取得成就的官方肯定!

反言之,如果莫言之作品真的是“五丑化”,那么我们的中央政府还会在最高级别的官网上推宣吗?

​二、书有问题,官方何以出版?

资料介绍,莫言在国内先后至少出版了42本书,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选集、剧作以及散文、随笔和演讲作品。

一个浅显的道理,国内出书政审很严,如果莫言之书果真存在“五丑化”,那么还能顺利地今天出版、明天也出版吗?

反言之,既然莫言之书能够顺利出版,也就是说没有任何问题!

既然没有问题,那么毛星火又凭何起诉呢?

图 书 出 版 几 道 坎

三、问题之人,官方何以授衔?

一个基本常识,任何一个政治上有污点或者有瑕疵的人,都不可能被政府授戴官帽,中国如此,外国同样!

可是,莫言却在2016年当选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至今百度官网可查!

那么中国作家协会又是一个什么机构呢?

资料介绍,中国作协是一个独立的、中央一级的全国性人民团体,行政建制原隶属文化部为副部级单位,作协主席由文化部副部长兼任,后改为独立的人民团体,选举制,作协主席相当于正部级。因此,中国作家协会既是官方机构,也是民间机构,而且是“官味”远远大于“民味”。

那么这位被官方授戴官帽的莫言,毫无疑问:没有问题!

既然没有问题,毛星火起诉他,何罪之有?

四、虚实对照,莫言何罪之有?

毛星火起诉莫言的这个所谓“五丑化”,主要体现在莫言的文学作品里!

众所周知,文学作品里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等,都是虚拟的,不是写实的!

如果这种虚幻的东西都该起诉,那么8年抗战时期,全国林林总总的伪军数量,竟然高达350万人之多,他们可是实实在在的汉奸,他们可是真真切切地拿着刀枪,对着我们的军队,对着我们的人民,残杀了无数先烈,可谓罪莫大焉!

可是,抗战胜利后,全国解放后,直至今日,上述350万汉奸中,又有多少人被起诉呢?

前后对照,毛星火起诉虚幻甚多(指莫言小说内容)的莫言,而区别对待,只字不提,更是不予起诉当年客观存在于现实的几百万汉奸,着实难以令人信服!

五、法律条文,是否理解片面?

毛星火起诉莫言,其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虽然分别明文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但是,笔者认为:法律规定的上述情形,应该是指以书面的或者口头的,赤裸裸的公开“五丑化”,并且还应该是有具体的人名、时间、地点、事件,而不应该是包括以文学作品的形式,且故事情节里又必须要点缀或者穿插“五丑化”这类的比较虚拟的情形,比如本文中莫言作品里所谓的“五丑化”!

不 要 断 章 取 义

​现如今,我国是法治国家,法无禁止即可为,既然法律上没有“严禁以文学作品等形式,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规定,那么起诉莫言,就没有或者缺少法律支撑!(声明:笔者并非鼓励用文学作品的形式而“五丑化”,这仅仅是就事论事写文而已)

如果我们都把文字咬得那么死,都死脑筋地去咬文嚼字,都捆得死死的,那么文艺工作怎么创新?文学创作怎么突破?文艺事业怎么繁荣?我们的文学怎么能走向世界?

综上所述,从党委、政府对莫言的高度重视看,既然授予他很高的荣誉、职衔,那就是对他事实上的充分肯定;而从法律条文看,毛星火起诉莫言,既没有对号入座的法律条文,更没有不产生歧义的司法解释,故此,笔者认为:毛星火起诉莫言,热闹一阵后,顶多像风儿那样,响起一阵刺耳的“嗡嗡”声后,一吹而过,恢复平静!

不 能 再 人 为 制 造 文 字 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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