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社区矫正,在我的心里,它不仅仅是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它更是针对社会危险性较低的刑事案件罪犯,采取人性化的监管方式,让罪犯有改过自新的一个机会。
2022年的8月8日,我正式成为一名社区矫正社工,两年多来,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在保障刑事裁判和决定正确执行的前提下,让我们的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我想说的是,我们日常社区矫正工作中,要做一名“有心人”。
铁心桥街道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张某,2021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2年1月10日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间认罪悔罪、遵纪守法、表现优良。但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今年2月她的父亲去世,4月她本人卵巢肿瘤复发,随之而来的是手术、深静脉置管、化疗,现在正处于picc置管过敏被迫暂停化疗。在这期间,她的身体和心理都遭受了巨大的打击。我们时常与她对话,听她倾诉,做她的“树洞”,我们定期上门走访慰问,主动为其申请免除教育学习,采用线上或监督人到司法所汇报等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完成监管工作。我们从监管形式上方便她,在帮扶措施上关爱她,让她感受到来自司法所的关心与关怀。她的母亲,也就是她的监督人,每次到司法所汇报情况的时候都说:“真的很感谢司法所,从我女儿卵巢癌复发到现在,无时无刻不在问候她、关心她,真的很谢谢。”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社工,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认可就是我们工作的意义、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在我们用心去管理、去帮扶时,我们的矫正工作也就赋予了新的生命力。我们之间互相信任、互相配合、互相理解,我们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我将用心去发现他们的闪光点、了解他们的需求,有心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尽最大努力利用现有资源做好一名社区矫正“有心人”,让他们深深地感受到来自司法所的关怀,让他们发自内心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他们带去新的希望。
来源:雨花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