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3年的兰州原副市长,忏悔了什么?

海运仓内参 2022-08-02 20:35:19

8月2日,甘肃省纪委监委网站在“警钟60秒”中曝光了落马官员胥波的忏悔书。胥波在落马之前,曾经在多地担任领导职务,曾任榆中县委书记,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兰州市政府副市长,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2020年5月,胥波被查。2022年3月23日,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胥波受贿一案,以胥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尚未追缴到案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图片来源:平凉市中院

据了解,2003年至2020年,胥波先后利用担任皋兰县县长,榆中县委书记,兰州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支付、土地使用权审批、规划手续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3154万余元。

他面对镜头,深刻反思了自己的堕落过程,并表示自己沦落为贪腐官员,首先是因为失去了初心:“从担任主要领导以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自恃党龄长、熟悉党史、有些党的理论功底,又多次经历党内政治生活锤炼,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其实质是放弃了党性锻炼,从而弱化了宗旨意识,动摇了理想信念,以致自己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没有了基础。”

而且,他也没能抵抗外部的诱惑,私欲过重:“担任主要领导之后,表面上把主要精力和心思用在了抓发展、促项目上,但实际上,谋发展中带私货,自己抓发展的初衷和动机,不完全是以人民为中心,而是掺杂着个人的利益在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胥波落马是近期兰州市强力反腐的一个缩影。作为甘肃省会,兰州的市领导对于当地和全省的政治生态,显然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有一些官员却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直到被纪检部门查处。

曾任兰州市委书记的虞海燕,就是其中的腐败典型。2018年7月1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虞海燕受贿案,对虞海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虞海燕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截图

经查,1998年至2016年,虞海燕利用担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厂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甘肃省副省长、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及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李岩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63万余元。

虞海燕落马后,兰州把肃清虞海燕恶劣影响当作重要政治任务。甘肃省纪委监委曾表示:“虞海燕作为一个典型的‘两面人’,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把中央要求和党纪国法视为儿戏、置若罔闻,致使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打了折扣,严重破坏了兰州市政治生态,严重损害了发展环境,严重阻碍了兰州的发展。扭曲选人用人导向是对兰州政治生态最大的破坏。”

很多腐败官员都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但不论他们如何表演,都逃不过纪检部门和民众的火眼金睛。如今胥波在镜头前现身说法,深刻忏悔,也是对其他官员的警醒。

资料来源:甘肃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撰/黄帅 编辑/任冠青

4 阅读:9310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