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三亚吉阳区,临近开学,王女士发现儿子的寒假作业还没有写完,就在自家店门口摆了一张桌子,让孩子赶紧补作业,突然,儿子抱着小板凳返回到店里,不是孩子想偷懒,而是作业写不成了,门外来了一群城管,把折叠桌、连带旁边的塑料凳统统收走装车了。
收桌子为什么要收走桌子,报道中,城管的回应是,他们认为屋檐下也算是超出店外,店主超出店外经营,门口不能摆放东西,执法人员看到后将其整治收走,不过,店主可以带着身份证来处理这件事情。
店主认为自己把桌子摆放在滴水线以内,符合规定,而且执法队员二话不说就把孩子赶走,收走桌子,孩子也很害怕,他想要个说法。
事件发生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这是经营吗?不是孩子写作业吗,还有人认为,让商户把桌子搬进去不行吗,面对孩子直接抢的行为令人费解,给孩子造成什么影响。
屋檐范围,是店外吗,商户可以使用?如何看待,举例,下雨天,路人A为躲雨,沿着临街店铺屋檐步行,结果在某家商户门前不慎滑倒导致骨折,产生5万的医疗费用,请问,A可以向谁主张赔偿,
如果认为屋檐属于门店以外,不在商户的经营管理范围,那么,作为经营者就不应该承担经营者需要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即便A希望他人承担责任,也应该去找公共场合的管理人。
但是实际上,门店屋檐也被认为是商户的适用范围和实际受益人,很多超市经营者也把屋檐,当作自己的专属经济区,有的摆放小朋友喜欢摇摇车、抓娃娃机、自动售卖机等,有的摆放废纸箱,水果筐,
因此各地都有门前三包制度,商户负有一定的城市管理任务,搞好卫生,维持秩序,在市容市貌的相关规定中,也规定门口不得展示商品,堆放物品等规定。
在这起事件中,商户在屋檐处摆了一张桌子,让孩子写作业,这是一幕温馨生活场景,但是超市是经营场所,店主是一位妈妈,同时也是一名商铺经营者,需要受到市容市貌及门前三包等规定的约束,其在屋檐下摆放桌子的行为的确违反了相关规定。
行政执法:比例原则民事活动讲究诚信原则,行政执法活动需要遵循比例原则,即执法者要保障行政目标实现也要保护好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会对相对人造成不利影响,也要将这种影响降低到最小,就是俗话说的是适度,适当,合乎情理,法理。
具体而言,就是行政处罚不能一刀切,要根据具体的违法情节,性质以及造成后果,相应处罚,对于一般的违法行为,首选的措施是轻微不处罚,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才有罚款,没收扣押财物。而且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还需要依法告知相对人其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但是,在报道中,执法人员只是挥了挥手,就赶走一个正在写作业的学生,把桌子搬走,这是不是程序违法呢。家长要讨说法,完全可以以程序违法为由申请行政复议。
有了监控视频,让更多的人看到这揪心的一幕,这一幕是不是能够避免,商户让孩子在店门口写作业与在门口搞商业促销完全不同,商户在门口摆一个写作业的桌子与摆放一堆废纸箱完全不同,
相反,父母在忙生意无暇顾及,让孩子独自在旁边写作业,这一幕不够温馨吗,有人觉得不够文明吗?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