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外出打工3年,回家一看,自家宅基地竟然被邻居推了,在上面盖起了别墅。
村委说邻居已经和男子签了协议,还给了他7000补偿金,可男子对此并不知情,且协议上根本没有他的签名。
村里调解,邻居不认,上级部门要求限期拆除,邻居依然不理,最后怎么办?
事情回顾
阿杰是四川隆昌人,家里就剩两兄弟了,都在家务农,家里条件不怎么样,只能说满足温饱没有问题。
近几年村里陆陆续续有人盖了新房子,每年过年的时候都要吃搬家酒,看着村里其他人家盖起了新房子,他心里也痒痒的,农村人都比较好面子。
于是阿杰打算外出打工挣钱,回来修个房子,面积小点无所谓,但是得有。
3年来,阿杰在工地上起早贪黑干活,省吃俭用,总算是攒下了一笔钱,他拿着这笔钱迫切的回到家里筹划盖房子的事。
哪知回到家后,眼前的一幕却让他傻了眼:自家宅基地上居然建起了一栋别墅,阿杰顿时懵了,这房子是打哪儿冒出来的?
他去找村委了解情况,村委会告诉阿杰,邻居叶大婶说有份阿杰签过字的文件,证明两家已经谈妥了关于宅基地的事情。
可当阿杰看到所谓的"协议"时,差点没气晕过去,因为所谓的协议上根本没他的签名,他对此毫不知情。
原来,两年前,邻居家的叶大婶找过阿杰说她家要盖房子,想占一点他家的宅基地。
阿杰想着大家都是邻居,占个边边角角的也不影响,叶大婶承诺不会占太多,还给了他7000块钱作为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阿杰答应了。
可没想到叶家现在把他家的宅基地全占了,还在上面盖起了房子,现在房子已经快盖完了,阿杰还能怎么办?
阿杰气就不打一处来,质问叶大婶:"7000块就想买下我家地?你这不是明摆着抢吗!"
叶大婶却理直气壮的说:"房子都盖好了,你还想怎样?"
村里是没法解决这件事情了,走投无路之下阿杰只好找相关部门求助,经调查,叶家在阿杰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占用了他家700平方米的宅基地。
政府部门多次要求叶家整改,可他们根本就不搭理,认为房子已经盖好了,还能拆了不成?谁敢拆都得赔钱,还反过来指责阿杰敲诈勒索。
阿杰内心很不是滋味,他辛辛苦苦打工三年,到头来竟落得个无家可归的下场,农村是很在意这个事情的,这不明摆着任人欺负嘛,没了宅基地,他还有什么脸面在村里混?
于是他找到调解栏目,希望帮忙从中斡旋。
那么此事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阿杰又是否能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148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叶大婶拿出的协议上并没有阿杰的签名,可以认定阿杰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收取了7000元补偿款,阿杰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协议。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叶家整改,叶家却拒不执行,阿杰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支持阿杰的诉求,叶家仍不履行,阿杰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最终的结果无非就是拆除刚建好的别墅,恢复阿杰家宅基地的原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当然,还可以有其他的方法,那就是叶家出钱买下阿杰家的宅基地,只要手续合法合规是没有问题的。
最终的结果不得而知。
写在最后
占少点还有得商量,直接全占了就过分了,有些人觉得房子已经盖好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你还能把我怎么样?直接耍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