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人的小区守卫战?业委会这点权力都能拿来挣钱

深柳山谈 2024-03-19 04:12:25

大象新闻发了个视频,福建一小区新物业与“老物业和业主”干起来了,现场激烈程度堪称牛逼,双方大打出手,上演真实版小区保卫战。

看那烟雾飘渺,水枪喷射就知道不简单,双方都提前做了点准备工作的。

据业主描述,业委会瞒着业主,私下里跟外面的物业签了合同,于是就出现了上面那一幕。挺有趣的,这伙业委会清晰的给我们展示了一下华盛顿那句“权力不是给予,而是夺取。”

业主先给业委会一点点权力,然后业委会自己去夺取更多。

我觉得更有意思的是该新闻下面一些网友竟然在说“两难的局面,实在不行就让两个物业共同管理小区……”

疯批,是我唯一能想到的用来形容这帮人的词汇,一点也不恶毒与粗俗。

一个物业就能把多少小区弄得乌烟瘴气矛盾纷飞了,你还要搞两个进去,要不要顺便交个两份物业费啊?这种人典型的没脑子,但凡问题激烈一点,他就站出来骑墙,用治标的方式积弊害人。

我倒是好奇,天天喊着物业没赚头了,还要抢着入驻,搁这儿忽悠鬼呢?

而且一个能明目张胆跟业委会勾结,甚至直接“冲小区,干业主”的物业,你还要把他引进来?引进来做什么,当爹or当主子吗。

福建这个小区的“物业大战”,其实已经暴露了我们所真正面临的问题,一些物业成了赖皮膏药。正因为业主撕不掉他们,才导致了他们越来越肆无忌惮。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这是社会运行的必然规律,当你手里没有让别人害怕的东西,你凭什么认为别人不会抢你?

有人觉得,成立业委会就能解决问题,因为业委会可以开除物业。可问题是,大部分人根本就不明白如何控制他们所成立的业委会。于是最后,屠龙少年避免不了成为恶龙的命运。

这可能就是某些人所谓的“两难”。可真的难吗?

除非你本身就是干物业那一行的,否则一点也不难。很简单,放权给业主,降低让物业滚蛋的门槛。要成立什么业委会?全小区投票签字,赞成人数超过50%,物业就必须撤。

若赖皮膏药依旧赖着,地方公安强制清场。若物业拒绝交接财务问题,法律的问题交给法律,派出所起诉立案。不就完了吗?为什么不呢?

我也不知道,可能影响不好吧,什么事都让你自己干了,社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精简,会让事情变得清晰和简单。但这结果对一部分人来说是好事,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则恰恰相反。就像业委会,业主投个票就能把物业开了,业委会还怎么私下里跟外面的物业签合同?不签合同又哪来的利益输送?

省个业委会,事情简单了。可对业委会而言呢?很明显少了一笔笔的利润。可不仅仅只是签个新物业那么简单,以后提高停车费、物业费,偶尔弄点半夜不砸门、不断水不给你找事之类杂七杂八的费用,那都是可以拿分成的。物业也不可能不给他们分,因为他们可以随时再签下一个新物业。

管中窥豹,小小业委会都能如此,要知道,他们的权力仅仅只在一个小区之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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