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本报从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获悉,由于存在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等规定,近日,保定悦达风力发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
本报注意到,经调查核实,保定悦达风力发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保定悦达风力发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作为明源广晟泗县大杨风电场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李某未完成安全技术交底即进场施工,存在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等规定。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约谈笔录等资料为证。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规定,决定对保定悦达风力发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行为,给予 5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华东监能罚字〔 2024 〕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保定悦达风力发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01-05,法定代表人为范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607588190983J,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保定市满城区于家庄乡郭村,所属行业为建筑安装业。(文|中国基建报 苏宇龙)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