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关于陕西英唐实业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由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侦办的陕西英唐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为维护广大受害群众利益,凡在陕西英唐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尚没有登记的集资群众,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宣传材料等资料,到西安市碑林区庙子巷长乐坊派出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受理室登记报案。#西安头条#
二、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的行为人(包括总经理、营业部经理、团队经理、客户经理、业务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应将本人在上述任职期间收取的工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并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构成犯罪,且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警官 18591897273 朱警官 18591897688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