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被男子伸脚护住头部,央视点赞!网友:不怕讹?

爱普发何吕 2024-12-02 18:23:35

广东韶关,一条见义勇为的视频在网络上热播,一位老人走路时突然后仰倒退,眼看着马上就要摔倒,老人旁边两名陌生人拔腿飞奔相救。其中,一名男子立刻伸出脚来,垫在老人的后脑勺下面,稳稳地护住了老人的头部。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当地一马路上,一位老人突然跌倒,老人头部眼看就要碰到路面,就在这瞬间一个路过的男子冲了出来,并用脚把老人头部托起,就在这一秒之间,让老人头部免受了摔伤!

有知情人士透露,这位“伸脚”男子是一名退伍军人,老人摔倒的地点就在他经营的一家米店前面。

随后,央视新闻专门点赞!不少网友强调,事发突然,如果不是这位男子善良又果断的一脚,后果不堪设想。目前,老人已无大碍。

对此,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这一脚救了老人的命!摄像头救了伸脚人的命!这一脚冒着倾家荡产、牢底坐穿的风险,致敬!

平凡的好心人!但愿不要被辜负!中国不缺好人!缺的是对好人应有的保护!

同时,还有不少热心网友呼吁:如果是真事,不是摆拍,希望这小伙受到表彰,好人有好报政府应该奖励这个救人者,宣传正能量!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男子及时出手相助,就是典型的见义勇为行为!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见义勇为不仅是我国优秀的传统美德,而且为了保护英雄的合法权益,不让英雄流泪,我国更是将此明确载入法律之中!

在这起事件中,小伙子看到老人即将跌倒及时出手,用腿护住老人的头部,避免头部被磕伤,就是典型的见义勇为!

2、即使因为救助行为导致老人受到伤害,小伙子也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在视频下方有不少网友在阴阳:家属会不会说男子把老人的脑袋踢坏了!这个人胆子太大了,你不怕老太太的家人讹你踢她的头吗?

根据《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同时,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说,在具体事件中,小伙救助老人属于正义行为,即使老人因此受到伤害,也不应该苛责,为公共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小伙的正义行为应当受到社会各界的褒奖!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10条规定, 鼓励全社会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给予援助。

鼓励社会力量和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资助和奖励。

第11条也明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应当加强见义勇为宣传,鼓励公民实施见义勇为行为。

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宣传见义勇为事迹,报道奖励、保障、援助见义勇为人员的活动。

所以说,对于见义勇为行为,不仅应该给予道德上的表彰!我国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办法,对见义勇为行为予以肯定,并从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保障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最后,小伙这脚一伸让老人后脑靠在腿上,实属救人一命。体现了退伍军人的担当和使命感。即使已经离开部队,那份为人民服务、保护他人的精神依然在他心中闪耀。

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英雄,什么是无私奉献。多好的年轻人!应奖励,应大力弘扬危情面前及时相助的大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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