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暴力伤医罪”有这个必要吗?就目前而言,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已经覆盖全面,但有瑕疵!
比如暴力伤医罪为什么要新增?原因在于暴力伤医者有明确的目标,过激的行为,残忍的手段和无后顾之忧的隐患促使暴力伤医!
暴力伤医发生了很多起,已经对医疗事业参与者造成了冲击力,破坏力,精神压迫感和职业危机感!通过暴力伤医案件发现:行凶者对医生采取过激行为后,犯罪嫌疑人并没有逃走,而是选择跳楼,当犯罪嫌疑人轻生后,根据法律条款将不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故而失去了威慑作用力!
一人犯罪祸及三代而受到牵连,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轻生,没有接受国家的审判和法律的严惩不贷,故此也就没有了犯罪影响三代的威慑力!
当事人甲乙双方不管是什么原因引发的社会性矛盾问题,终究还是需要法律对此做出公正性裁判,如果有问题就刀兵相见,这是一种错误的犯罪行为!
对于新增《暴力伤医罪》你认为有必要新增?在暴力伤医案件中,为什么会呈现上升的趋势?医生的错?还是患者本人和家属的错?还是说医疗体系结构出现了问题?欢迎留言讨论:对于新增《暴力伤医罪》有什么感想?畅所欲言,评论区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