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的,旁边人笑得很大声
这些图看的我们这些家长触目惊心,害怕那一天这种行为会落在我们自己孩子身上 ,那个时候我们该怎么办?而校园欺凌的处理结果一般都是因为施暴者年龄不满18岁,公安机关仅对施暴者只进行批评教育和对受害者采取民事赔偿等隔靴搔痒的处罚形式(除非是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
同时少管所的取消(2014年)给校园那些未成年的恶霸们提供了肆无忌惮欺凌同学的土壤。这些人天生就是恶。没有大力度是改不过来的。
我觉得未成年的法律年龄应该定在14周岁,刑事案件定在12周岁 并且“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那些被欺凌的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未成年的施暴者,国家应该重开“少管所”。
电影“误杀”里有一句话就是:“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个禽兽。”
应该重启少管所。
立法的话要从小学入学就开始起到做用
小孩子打人一点都不新鲜,打家大人,打陌生人,打猫,打狗。但打这些个存在几乎就是现打现罚,概不赊账。但唯独打同龄人,只要当时不被抓住,后续又没有人来替被打的孩子撑腰,那就意味着我打你,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其实想解决这个也简单,老话说撒谎别瞒当乡人,这些霸凌者的行为也许能瞒过老师,瞒过家长,但他瞒不了其他同学。所以只要老师想管,找一个听话点儿,聪明点儿的学生一问就都清楚了。但是他们想管吗?
家长作为监护人,理应受到处罚,孩子能干熊孩子的事父母脱不了干系
学校,家长都有责任。
说得好
最爱未成年法,义务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