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传销的前前后后,从中国的传销政策节点上看,乔兴堂1997年做传销并没有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但仍给很多“下线”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如果说所属公司有“营业执照”,那也就算“合法”的诈骗行为。但他既然有利可图,1998年4月传销被“取缔”后,他一定不会老老实实地停止这种“快速致富”的行为。自然而然地就会侵害更多人的利益。
去年我在网络上输入“乔兴堂传销”几个字符搜索到“乔兴堂科技示范园”和“乔兴堂饭店”等信息,其中“乔兴堂科技示范园注册资本75万元”,应该说乔兴堂做传销确实赚到不少钱。
席乡长是乔兴堂的上线,自然是更大的赢家。
作为“我”或者说是我老婆,只是那天乔兴堂打电话时没有及时去拿那个12000元的“奖金”,最后被松本一郎连蒙带骗强行“借”走或说是“劫”走,给我和我的几个朋友造成了一笔不小的损失。假如我能及时拿回那笔“奖金”的话,也该属于“获利者”。只是乔兴堂太不负责任了。
去年春季有一天,我骑着电动车带着老婆去野外溜达,路过乔杜附近打听到乔兴堂在村北有一座养猪场,并在空空的养猪场旁边非常简陋的农家庭院里见到了乔兴堂,跟他在一起的居然是离过婚的前妻。
前妻去厨房做饭时,我问:“梦夜儿呢?没跟你一块住?”
“白提了!”乔兴堂说:“我出事以后她把我住那房子也卖了,人跑了。”
我本想提及原来传销的遗留事宜,此情此景还是让我欲言又止。也许读者也会怀疑,梦夜儿“人跑了”,或许是乔兴堂隐匿赃款的一种措施。敝人也有同感。
接下来闲聊才知道,乔兴堂当时按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出狱后在状元红酒厂当保安队长呢!只在晚上值班,白天在家。
临别时乔兴堂给我留了个新用的手机号。并跟我说:“在北京有一个大学教授,愿意跟我合作办一家公司,如果弄成的话,我还准备走啊!”
乔兴堂与某教授的合作
前天突然听八叉乡原民政所职工朱济公说:“乔兴堂两口子昨天半夜被人绑架了。”我当即拨了他刚给我不久的手机号,自动语音提示:你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乔兴堂又成了一个谜。但我明白:被人绑架是假,与人合作东山再起是真。
诗云:
传销反思前前后,入手之初赚大钱。
梦夜兴堂席乡长,稳居金字塔之尖。
后期取缔传销后,一夜金盆洗手难。
松本一郎心太狠,坑蒙抢掠怎心安?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