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丽霞)四川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以下简称“省院案管办党支部”)通过念好“实、严、新”三字诀,闯出新时代案件管理部门党建队建业务互融共进的最优路径,引领该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科学、全面、依法能动履职,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日报》)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定期在党组织会议上汇报分管领域基层党组织通过抓党建引领业务工作落实的相关情况。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定期要在机关范围内汇报理论学习、党员管理、“三会一课”和业务工作推进情况。
要健全责任体系,党组书记负总责,不能做“挂名书记”,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基层组织负责人“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严到底,压紧压实党建政治责任,促进党建与业务的“双提升”。
要以活动为载体,邀请群众参加全部党日活动;把党建学习与业务学习融会贯通,强化理论指导,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实践中;优化评审工作组的党员、群众配备,促进党员在工作、学习等各方面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群众切实做到政治强、站位高、业务精、作风好。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党员监督、工作业绩及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等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努力实践,着力打造具有特色的党建业务品牌。
要使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共进”,关键在于健全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的推进机制。在工作谋划上,要找准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切入点,使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有生气。在工作部署上,要更加注重党建工作的统领作用,在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调动积极性上下功夫。在结果考核上,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提高治理效能,营造“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良好氛围和用人导向。(作者单位:江油市坚勇五一二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