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朝阳》:李慕嘉的两次失恋,原因惊人得相似,真相并不简单

尔文新视影 2023-09-02 16:05:35

情感励志剧《一路朝阳》中,黎光因为黎明集团的资金问题,不想让无辜的李慕嘉卷入不可预测的困境中,就决定自己一个人承担风险,让一心想和他结婚的李慕嘉,再等他几年。

然而,原谅了黎光的爽约,并愿意和黎光共同承担风险的李慕嘉,却因为黎光不能满足自己只想要一个家的小小愿望,而向黎光提出了分手,并主动将黎光送给的戒指和项链还了回去。

李慕嘉再次失恋,又回到了单身状态。

细看李慕嘉与黎光的分手过程可以发现,与李慕嘉和前男朋友丁之谭的分手原因竟然有惊人的几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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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即使原因相差无几,但背后的真相并不简单。

丁之谭因为炒股套牢了50万的买婚房首付款,而不能马上给李慕嘉一个可以安身的小家。

黎光因为不想让李慕嘉共同承担资金风险,不能马上和李慕嘉结婚,不能马上给她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家。

李慕嘉之所以放弃了爱她的丁之谭,是因为她发现丁之谭和自己不在一个层次上。

家庭条件一般,职业只是个码农,有小富即安和想走捷径暴富思想的丁之谭,怎么可能留得住理想远大,拼劲十足,眼界开阔,而且已经在知名律所立足了的李慕嘉。

李慕嘉放弃了爱她的黎光,是因为她发现自己和黎光不在一个层次上。

出身一般,学历一般,经历不多,资历不够,李慕嘉这样的草根,怎么能配得上黎光这个在地产界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大佬。

然而,不管是丁之谭在醒悟后,想和李慕嘉复合,还是黎光在权衡一切后,想重新追回李慕嘉,李慕嘉都没有回头。

李慕嘉想留在北京,有一个小家的愿望,醒悟后的丁之谭其实是能满足她的这个小小愿望的;

愿意签各种协议,只求在北京有一个家的愿望,黎光在叩问自己的内心后,宁肯放弃融资的机会,也是可以满足李慕嘉的。

可是,李慕嘉都没有回头。她既不接受仅能小富即安的丁之谭,也没有答应衣食无忧,可以让她过上高不可攀的富足生活的黎光。

如此看来,丁之谭和黎光不能给李慕嘉一个小家,并不是李慕嘉与他们分手的真正原因。

那么 ,李慕嘉这样做的真相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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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李慕嘉在应聘金达律所行政助理的当天,向吴律师所表达的自己想在金达工作的强烈愿望时,就已经说出了真相。

李慕嘉为了实现来金达律所工作的愿望,宁肯做吴律师的实习生,哪怕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不要工资不要工位,随叫随到,甚至就当作是应一时之急的备用人员……李慕嘉也想到金达律师来试一试。

所以,李慕嘉这样好学上进的要强女孩,要的不只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努力奋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李慕嘉自己亲历了才会有。

由此看来,李慕嘉和丁之谭友好分手也好,与黎光忍痛割爱也好,表面看,李慕嘉给出的原因是,他们都给不了她一个想要的家,但实际原因却是,“女汉子”李慕嘉,就像她在看清了黎光是什么样的男人,认准了黎光这个人之后,会毫不含糊地,也一点都不知道矜持一下地 ,主动向黎光求婚一样。

李慕嘉向黎光求婚时是这样表达的:

“我想向您求婚。我喜欢做饭,红烧排骨做完之后,可以留一碗出来,早上可以下排骨面。出差回来,就只想赶紧回家,因为家里有爱的人,冰箱里有吃的,房子里面有光……”

为了能和黎光在一起,有一个自己的小家,李慕嘉还主动提出了以下想法:

“我已经想好了,我可以跟你签婚前财产协议,你所有的资产、股票 、房产,我通通都不要,我也可以放弃做遗产继续人。我就想跟你合法地走下去,有多远走多远。”

李慕嘉向黎光求婚时的表白说得很直白,这就是她想要的家和想过的日子,哪怕时间很短,她也愿意。

李慕嘉既可以像男人们在外面打拼事业,也可以像小女人那样爱丈夫,爱小家,为自己的小家而努力地活着。

李慕嘉对对黎光的表白也就是说,我李慕嘉和自己的家不需要男人养,我可以养男人,也可以养家,但前提得是我所喜欢的男人,我所想要的家。

03

当初的职场小白李慕嘉,想要进入并留在金达律所,就会不遗余力去争取,会不顾一切地去打拼。

李慕嘉想好了要和黎光在一起,就不会再矜持,也不会依附于不用努力就能给她超出预想生活的黎光,而是继续去做自己喜欢做,而且应该做的事。

不过,因为李慕嘉不想和丁之谭在一起了,即使丁之谭悔改了,也能给她一个想要的小家了,她也不会回头。

所以,李慕嘉不想和黎光在一起了,即使黎光也愿意放下他所拥有的财富 ,也能满足她想要一个小家的愿望了,她也不会再回头了。

于是,当年的职场小白李慕嘉,在金达实现了自己想要“成为像吴剑秋律师那样的精英”的梦想后,她就像她当年放弃了能给她一个小家的丁之谭,还能给她别的女人难以企及的富足生活的黎光那样,放弃了金达律师有史以来最年轻合伙人的丰厚待遇。

李慕嘉再次做出自己的选择:离开金达,去和新朋友蔺达以“莫愁园林”为平台,开启了创业尝试。

其实,丁之谭分手,与黎光分开,还放弃金达律所的丰厚待遇,去尝试“莫愁园林”的创业,黎光在面对李慕嘉的求婚时,已经道出了丁之谭分手,与黎光分开,还放弃金达律所的丰厚待遇,去尝试“莫愁园林”的创业等选择的真相:

当李慕嘉向黎光求婚时 ,黎光所说的“年轻人啊,做什么都要快人一步,就连求婚这种事都要抢跑。”

在感情生活上,李慕嘉一点也不含糊,更不勉强凑合,不像田蓉那样得干脆,被范华鹏甩了,几年后遇到了一个李万兵,也不过多考虑,就嫁了!

所以,连求婚这样的人生大事,作为女人怎么也应该表现得矜持一些的,可李慕嘉却先入为主,要抢先在黎光之先。

这样的李慕嘉,丁之谭驾驭不了,黎光这样的大佬也觉得很难掌控。要不然,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过的黎光,怎么会为李慕嘉魂不守舍,甚至有些不远千里的“顺路探望”呢?

从李慕嘉的职场经历来看,她的确也是太要强了。

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机会,宁肯不要工资,也要进金达律所。

进入金达律所后,不惜力气、时间和精力,尽其所能地帮同事做分外的事,努力维护与同事之间的关系。

第一次单独去给赵总送资料时,门卫不让进门,李慕嘉想方设法缠着门卫,之后还缠着大佬极的客户黎光,以20元的小费,让他替自己送了资料。

后来还只身冒险去了人生地不熟的外地,追着被同行们称为“流氓老板”的客户签下了合同。

再到后来,李慕嘉毅然放弃了当初连想都不敢想的“金达律所合伙人”的丰厚待遇,踏上不可预知未来的“莫愁园林”创业之路。

李慕嘉的放弃与开始,就像她在与黎光分手后,在身处冷遇时,鼓励自己的那样告白:黎先生,我真的要重新出发了!

李慕嘉就这样一个“敢作敢当,说干就干,而且会拼命去做”的“奇女子”“女汉子”。

结  语

李慕嘉和丁之谭的分手,李慕嘉和黎光的分手,原因看起来有些相似:家境不太好的丁之谭和身价百亿的黎光,都给不了李慕嘉想要的一个家。

不过,李慕嘉与丁之谭的分手,与黎光的分手,真相却不是不爱了,而是太爱了,也是出于真爱的放手。

李慕嘉既爱过丁之谭,也爱过黎光,同时她还是真的爱自己。

这样的爱,在爱过之后不会因爱而恨,反而会因真心爱过而珍惜曾经的拥有,也会对今后的怎么去爱有了更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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