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过后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

听芹聊情 2024-09-20 13:31:42

为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各地在各种活动中都要求登记公民的个人详细信息,一般包括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详细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及旅行记录等信息,要求登记信息部门有社区、村镇、药店、医院、高速公路服务区、各级防疫检查站及政府的云平台等。出于防疫的需要,绝大部分公民登记了自己最为详细真实的个人信息,这些登记的信息在防疫结束后应该有合适的处置措施,以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1.建议相关部门出一个文件,在疫情结束后,要求所有疫情期间的公民个人信息登记一律销毁处理,凡因不遵照执行造成信息泄露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2.利用现在还完善的防控网络,对整个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公民个人信息登记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掌握登记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及登记的数量。

3。疫情结束后,对登记公民个人信息的资料纸质载体进行无害化销毁,纸质登记表册,除特别需要备案的之外,建议相关部门集中销毁,销毁的过程应该接受社会各界代表的监督。

4.疫情结束后,对登记公民个人信息的电子云平台,建议彻底清除公民的个人信息,特别需要备案处理的公民个人信息,应该由国家主管部门做好信息的加密工作,以防止公民信息泄露。

4.加大利用防控新冠肺炎期间故意泄露、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处罚力度。对恶意泄露、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应该依法严肃加重查处。

防控新冠肺炎到了最后阶段,也到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时期,建议此项工作应尽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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