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这些令人头大的麻烦事需要当事人自行向外省交警部门递交申请或提交材料,十分不便。如今,为持续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切实做到“让市民少跑路”,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积极协调苏、浙、皖三省交警部门,创新建立交通违法审理业务常见业务“一窗通办”便民措施。
01
包括哪些业务范围?
一是交通违法异议申辩。当事人对沪苏浙皖四地交警部门采集的“电子警察”有异议,且无法通过“交管12123”APP递交申辩申请的。
二是信息更新。当事人驾驶证累计记分分值未及时更新、驾驶证状态异常、车辆状态异常、交通违法处理后仍显示未处理、无法正常进行学法减分等异常情况。
三是对账、退款。当事人处理交通违法并把罚款交了以后,该违法记录仍显示未缴款或者同一起违法重复交了罚款需要退钱的。
四是假套牌报案。沪苏浙皖四地号牌机动车被套牌或套牌违法发生地在沪苏浙皖四地的。同时,对于当事人在办理其他交通违法审理业务时遇到问题,向沪苏浙皖四地交警部门求助的,也可以进行内部转递,帮助当事人协调解决。
02
如何进行业务办理?
上海市民遇到“交通违法异议申辩”“信息更新”“对账、退款”“假套牌报案”等需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交警部门协助核查、办理的业务时,可在本市就近交通违法审理“窗口”(含派出所“综合窗口”)填写《长三角区域交通违法审理业务问题转递单》,“窗口”民警收到市民递交的申请材料后,将通过内部转递的方式将材料转递至外省市交警部门,由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并在完成业务办理工作后,对市民进行反馈、答复。
同理,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市民亦可通过当地交警支队违法审理“窗口”向上海总队转递需上海交警部门办理的常见交通违法审理业务,实现“就近提交、就近解决”,尽可能方便“长三角”区域市民。
“长三角”区域常见交通违法审理业务“一窗通办”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