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句话表示了古代人对待婚姻的重视。只是当时很多的父母都不这么想,他们认为自由恋爱是错误的,他们只愿意孩子按照他们的意愿去成婚,这样就给孩子们造成了很多的不幸。
宋代,一个富家公子和一个美丽的姑娘私下来玩。半年后,女子对公子说:“我已经有身孕了,你快来我家提亲”,公子很高兴地答应了。可是谁知,他走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女子却差点因此丧命。
这个富家公子叫郑维,他家世很好,还一表人才,所以他父亲对他的婚事很上心,一般的人家根本看不上。
郑维却偏偏喜欢上邻居贫寒人家的女儿小兰,他早就请父亲去小兰家提亲,可是父亲嫌弃他们家太穷,迟迟不愿意答应。小兰的父母也觉得郑家齐大非偶,不同意他们二人交往。
郑维和小兰青梅竹马,早就钟情彼此,他们私下里悄悄往来。在交往了半年之后,小兰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对郑维说:“我怀孕了。”郑维很高兴地说:“我就要当爸爸了,这下有了孩子,我父亲想必没有理由再推辞。”我这就回去让他来提亲。
小兰和郑维的话,居然被镇上屠夫肖大听到了,他从喝酒回来,看到小兰就见色起意,小兰拒绝了他,他就怀恨在心。
郑维回到家对父亲说起,小兰怀孕了。可是父亲不仅不同意这门婚事,反而骂小兰不守妇道,不准娶她。可郑维心意已决,他必须给小兰一个交代,他要带小兰私奔。
晚上郑维收拾好东西,就要去小兰家。可肖大就躲在小兰家的草丛里,等到郑维一出现,他就用准备好的砍刀杀了他。
郑父听说郑维去世了,他觉得是小兰因为他不同意郑维娶她,一怒之下害死了郑维,他就把小兰告上衙门。
县令是个糊涂人,他看小兰不愿意招供,就准备大刑伺候。小兰担心伤害肚子里的孩子,就只能承认了罪责。小兰被收押,虽然因为有孩子她不能受罚,可是等到孩子满月她就被斩首。
八个月过去了,小兰生下了一个男婴,等到孩子满月,郑父就把孩子抱走了,小兰也很快就被行刑。此时,包大人正好来当地,他翻看过往的卷宗。
包大人看到小兰的案件,觉有疑点,但是又想不出来哪里有问题。后来,卷宗上突然出现了一只蜘蛛,蜘蛛吃掉了“杀”字,又吃掉了“郑维”两个字,包大人瞬间就豁然开朗,这个案子就有冤情。
包大人提审了小兰,问她是否认识姓“朱”的人,小兰说不认识,但是认识镇上杀猪的男子叫肖大,他还想调戏她,只是被她拒绝了。
包大人提审肖大,还没等开问,肖大就在胡言乱语“不要找我索命啊,不要抓起去地府,他早就死了都没有证据了。”
包大人看到肖大这是魔怔了,让人用一盆冷水泼醒了他。肖大此时才知道自己早就口误了,他只能自己认罪。他被秋后问斩,小兰也被无罪释放。
郑家知道冤枉了小兰,主动上门赔罪,小兰愿意终身为郑维守寡。郑家也为小兰补办了婚礼,小兰在郑家安心的养育儿子长大。儿子后来成器中了进士,小兰晚年也得享后福。
这个故事改编自《《龙图公案》》,主要讲述了小兰和郑维相爱,可是却遭到两家父母拒绝,他们暗结珠胎。此时被屠夫肖大知晓,肖大调戏小兰不成,还杀了郑维嫁祸给小兰。幸好包大人用一个蜘蛛巧妙破案,还小兰清白的故事。
肖大为了一己私欲就害死了郑维,他这样的人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他躲过了一时,就能够躲过一世的,他自己做错的事,必须自己去承担。
小兰和郑维明明相爱,可是他们却有情人不能在一起,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郑维的父亲,他门第观念很重,他看不上小兰一家,所以不愿意他们在一起,就算知道小兰已经怀孕,他也不同意他们的婚事。
如果不是有包大人,那么郑父还要害死小兰,他的做法简直无法让人接受,他的门户观念让小兰和郑维受到了最大的伤害。
“门当户对”不是不重要,可是一味地只是在乎这件事,那么对待孩子的幸福来说是不明智的。因为两个孩子相爱,他们一起长大,对待彼此的圈子都是熟知的,他们根本就不在乎门第和身份,如果无法阻止他们在一起,不如成全。
因为是对是错,这都要他们自己去承担,父母不能为他们的未来做出选择。婚姻这条路,他们没有自己去走,永远都不会有知道到底是对还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