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脸开怼!警惕这类“真”央企!

翠供应 2024-08-05 22:20:38

昨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发布严正声明,声明称:其参股子公司华创国控(天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创国控)打着中央企业、中国电子、中电进出口等旗号与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等多方建立战略投资合作关系,违规开展与中国电子主业定位严重不符且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的的投资活动和贸易业务。

小供注意到,华创国控(天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创国控)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中电进出口)参股企业,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原名“天津中电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电进出口持股70%。

来源:国资委

2022年3月,中电进出口持股比例变更为30%,按照参股股权经营管理规定,中国电子要求天津中电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更名,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中电”字号。2022年7月20日,该公司更名为“华创国控(天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以来,华创国控在未经股东中电进出口同意,在中电进出口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是通过多次实施股权分拆及变更等行为,导致中电进出口无法参与该公司的任何经营管理、也无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长期陷入治理僵局。二是华创国控打着中央企业、中国电子、中电进出口等旗号与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等多方建立战略投资合作关系,违规开展与我公司主业定位严重不符且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的的投资活动和贸易业务。后经中电进出口多次书面致函,并沟通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其仍不予停止和更正。

目前,中国电子深入推进“两非”剥离和“两资”清退相关工作,中电进出口已全面启动和有序推进华创国控股权出清工作。

供注意到,华创国控近期与多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也在多地招商引资中被奉为“座上宾”。

来源:国资委

同时,华创国控自身公司治理也存在严重漏洞,华创国控在一则声明中称: 2023年2月,山东华创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华创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董小莉、实际控制人王玉顺(化名“程功”)通过非法私刻华创国控集团公章、伪造相关公文等违法方式,成立并注册山东华创公司,并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又以伪造的公章等相关文件对外设立了山东中宏国发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玺泓实业有限公司、中嘉新盛产融创新(山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勤桐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目前涉案金额高达3700余万元。王玉顺本人也因涉嫌“淄博立金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2024年4月18日被淄博市经开区分局经侦羁押并立案侦查。

从上文可以看出,华创国控从股权关系上来看是一家妥妥的“真”央企,当时可能是乘着“央企混改”便利成立的,但请神容易送神难,在央企清理“两非”、剥离“两退”的背景下,央企想要轻松退出似乎并不容易。

央企身份对这些公司开展贸易等相关业务提供了极大便利。无独有尔,中国医药集团旗下也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药材”)也面临着这种窘境。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仁药业”、300100.SZ)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60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问询函中,深交所注意到华仁药业其他应收款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第一名余额为 14.09 亿元,款项性质为代垫款项,目前已计提坏账准备 0.70 亿元。

华仁药业实际控制人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以医药、大健康、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为主的现代化医药健康产业集团,也是一家国企。

而上述应收账款欠款方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药材”)。小供查询发现,国药药材工商登记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中药有限公司,而后者则是央企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来源:企查查

查询工商信息后,小供天真的认为:或许是国药药材进行了虚假工商登记,是一家假央企,但进一步查询发现其在产权关系上并非之前国资打假的-虚假工商登记央企未股东的“假”央企。

在2024年5月16日,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发布的声明中,中国重要公司表示:自2016年11月起,其在药材股份的持股比例持续为 25%。作为参股股东,中国中药公司不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既非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也非实际控制人。

来源:中国中药公司

小供进一步查询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信息查询平台,更进一步证实了国药药材的央企“真身”。

来源: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信息显示:国药药材所属中央企业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级次为3级。

国药药材或发挥其央企身份在市场上开展融资,目前其偿债能力已极为有限,其近期涉及多起诉讼,且商票也发生违约。

来源:国资委

来源:上海票交所

国药药材或发挥其央企身份在市场上开展融资,目前其偿债能力已极为有限,其近期涉及多起诉讼,且商票也发生违约。

回到华仁药业与国药药材的业务。

国药药材按照订单式合同向华仁药业青岛医药提出采购需求,青岛医药按照合同规定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寻找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经验收货物无误后,采购业务完成;销售时青岛医药将货物转让给客户国药药材,客户出具数量、质量均无误并接收货物的确认函,后续客户按约定的账期电汇付款。

华仁药业对于青岛医药开展的医药原料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方式确认收入,根据销售额(不含税)与采购额(不含税)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营业收入,同时按照营业收入的金额与其对应的销项税额合计数确认为应收账款,采购额(不含税)与其对应的销项税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代垫款项。

2023 年上半年青岛医药决定不再开展医药原料贸易业务,并向国药药材提出结束上述业务并尽快回收业务款项的要求。截至2023年末,上述业务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约14.09亿元,其中账龄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金额 超6.87亿 元,账龄为1-2年其他应收款金额超7.22亿,目前该笔欠款累计已计提资产减值损 70,492,146.70元。

如上文,商票逾期等信息可以显示国药药材正遭受着巨大的流动性压力。双方也于今年1月31日进一步签署《还款协议》,经双方协商后原则上用 3 年时间清偿完毕,并要求国药药材提供增信措施,签署《增信措施承诺函》。但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华仁药业这笔应收账款具体损失的金额或将继续扩大。

小供认为,在上述业务中,华仁药业与国药药材开展的业务,名义上为贸易业务,实质上为华仁医药以贸易为名提供“融资”的服务。背靠华仁药业,青岛医药或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但仍然在该类业务上遭受损失,不得不给国企贸易业务敲响警钟:盲目迷信交易对手背景,在不具备足够强大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情况下,异化开展金融业务,遭受损失的概率正在变大。

去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曾《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严禁各类虚假贸易业务的开展,并三令五申如企业再发生虚假贸易,则涉及企业就地免职,免职后再查。国资委表示继续紧盯屡禁不止的“牛皮癣”问题,对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并强调要持续深化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相信,地方国企的该类监管措施或将很快跟进!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