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臭肉事件”学校再被处罚: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办法

晨曦微露的写意 2024-11-09 11:24:45

信用中国截图

近日,从“信用中国”网站获悉,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因学校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被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罚款500元处罚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今年10月,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被指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引发关注。

当地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批次鲜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责令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

通报显示,除了涉事校长被免职,该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也被停职检查。

来源:信用中国官网、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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