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无限鹤壁 2023-01-09 09:30:34

淇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防治大气和噪音污染,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鹤壁市全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淇滨区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执法机关将依法责令停止销售、燃放,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情节给予罚款、治安拘留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创建文明城市你我共同参与、平安家园你我共同守护、保护环境你我相互监督,请广大居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举报电话:110

淇滨区“双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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