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微博
写文前,先表明我的观点:不喜欢大S的做派,但若汪小菲是国民老公,大可不必。至于张女士的生意经,几个人敢用?
汪小菲是好男人还是渣男?最近舆论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护着汪小菲。
张兰有母亲看儿子的滤镜,那别人呢?
如果男人和女人离婚,并且是在男人已经先出轨的情况下,女人不能分割财产,不能再婚,只能选择辛苦带大孩子,那时代的进步在那,女人就活该用吃苦受罪来励志吗?
大S当然不肯,于是有了大家口中的,大S花汪小菲的钱养男人。
汪小菲当然也不肯,于是就有了“你住着我的房,睡着我的床,我的老婆,却抠门到,给我娃用你的旧牛仔裤做着书包。”
但是,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汪小菲付给大S的生活费是在离婚协议里明码标价的,而且这个离婚协议绝对是经过双方律师讨论,至少是双方认可的,才有这个协议。
也就是说,大S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哪怕养10个光头了。难道男人还觉得付了这笔钱,要按照他的生活方式来花钱吗?
显然汪小菲就是,他时不时发疯,发作,还是因为钱,挣钱太不容易了,而这个钱除了花在自己孩子身上,还花在了别处。
但如果因此出尔反尔,得到网友们的支持,成为男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理由,那么当你需要“法律不保护感情,但是保护我们的钱时”,又怎么理解?
大S是捞女,还是婚姻的过错方?女人真的好难啊。
就连大S这种已经很厉害的女性,在婚姻里也遭遇背叛,离婚后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都那么难,更何况普通的女性?
有些炮轰大S为“捞女”的人,我不知道到底捞在哪里,那么大S在婚姻里有没有过错?
目前大家认定的过错,都只停留在男方家人的嘴巴里。
1、说她婚前已经和具俊晔有接触。相信我,如果她出轨在先,汪小菲是不可能同意每个月那么多的抚养费。男人的薄情程度比你想象的更甚。
2、汪小菲为爱往返湾湾700次。
大S不愿意住在大陆,汪小菲可以住湾湾呀,他有生意,大S也有作为女明星的主战场,夫妻两地生活就是不忠的理由吗?
拿回原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有错吗?
也不要太相信孩子跟了张兰和汪小菲,孩子就能获得所谓的幸福,依然是丢给保姆带,以他们两个的忙碌程度,根本不可能亲力亲为。
张兰是恶婆婆,还是精明的生意人?可以说,大S汪某这对前夫妻隔海撕了半个月,最大的赢家是:汪某的母亲,张女士。可以说名利双收。
关于利
这半个月,张女士数次出战,她打锣赚吆喝,打碟开嘲讽,切卤蛋,卖绿茶,和儿子梦幻联动,拳打前儿媳,脚踢前亲家,一顿乱七八糟的操作,让在娱乐圈沉浮了大半辈子的大S几无还手之力。
说着“爆料就让她粉身碎骨”,但从来不上证据,只上链接。
灰豚数据显示,张女士的抖音最近涨粉超400万,卖货卖到总榜第一,销售额超1亿。
关于名。
她用活力四射的表演、百无禁忌的整活,满嘴的胡说八道,让大波路人黑转粉。
以前不喜欢她的,现在都大呼“狠狠佩服”,其爆表的战斗力、放下身段的表演欲,羊了也要直播的旺盛的生命力,都广受好评。
张女士甚至一跃成了新一代大女主,成了新的独立女性代表。“兰姐”成了很多人学习的楷模。
虽有“消费大S吃相难看”的争议,但让有些人不顾三观也要赞一句“狠人”?不过是大家觉得她是一个可怜的母亲,既要给不争气的儿子善后,还要给可恶的前儿媳赚钱,养她的新丈夫。
但是,别忘了,她越证明自己强,反向也越验证了儿子的弱,她越是赚钱,越是更是让人迷惑,难道道德感越低,就能赚到越多的钱吗?从而加速堵死了儿子的路。
结束语:
以前婆媳开撕,夫妻反目,会跑去对方家门口骂街,眉飞色舞尽情表演,如今成了流量密码,跑到网上直播卖货挣钱,动辄上亿,真是时代不同,进步太多方便之极……
不得不承认,我们都身处慕强且慕钱的氛围之中,金钱的滤镜和权力的崇拜,可以轻松拉低道德的标准。
只是看到张女士被奉为“生意经”代表,难免还是觉得诡异。只是作为遭遇背叛却不能利落摆脱前夫,前婆婆的谩骂,深替女性悲哀。
何况还有轻易被原谅出轨的汪小菲!
不由感叹:若是普通女性离婚,有什么能拿出来和前夫对抗的?若是我们的生意都以拉低道德水准才能挣钱?那么这生意该怎么做?
别忘了,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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