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务员不选参公单位的原因有很多,先说说我个人的经历吧。
个人二次考公选报参公单位我第二次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时候,本地拟招岗位全市(县级市)只有29个,除去专业限制不能报考的岗位,最终可以选报的岗位有九个。但是这九个可报考的岗位中,有四个是街道的岗位,与自己想回市区的初衷相悖,于是直接排除掉了。
剩余的五个岗位中,一个是司法局的,一个是法院的,另外三个都是参公单位:妇联和档案局、爱卫办。
个人内心是想报考法院的,但是考虑到是热门单位,报考的竞争压力大,最终选择了其中的一个参公单位。
我个人选择参公单位报考的原因就一点——备考压力不会太大。
由于自己当时是在职备考,复习的时间和精力都有限,选择行政单位不太现实。
但是参公单位,由于备注上写明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可能部分人对这句话理解不太深,报名时都首选自己心仪的单位,选择避开参公单位。
自己当时报考的初衷很明确,就是为了回城,至于岗位,只要不去乡镇、街道就好。而参公单位就很好地满足了这一点要求。
事实证明我选择的也确实没错,我所报考的岗位,报考比例为1:38;但是心仪的法院,比例在1:200左右,是它的五倍了。
不选参公单位的原因分析除了上面谈到的,参公单位报考时竞争压力小一些外,还有两个因素使得多数公考的小伙伴选择避开参公单位。
一是参公单位多是非职能部门。
很多参公单位都是体制中的“边缘单位”,如妇联、党史办、工会等,不存在或者承担很小一部分的行政职能,没什么权限可言。
但很多考公务员的小伙伴报名之初,就奔着“权力”部门、热门岗位去,参公单位自然不是他们的首选。
二是参公单位多数存在人事流动慢的问题。
由于很多参公单位是非主要的职能部门,在领导和其他单位眼中,存在感比较低,自然人事流动也比其他大单位要慢一些。
我在组织部借调时曾接触了一些档案,发现我们市史志办(参公单位)的两个副主任,调入史志办之后一个十年,一个八年,这期间都没有调动过,至于后来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参公单位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区别也就不言而喻了:没啥主要职能或权限,但是人员身份多数都是公务员;多数都是“清水衙门”,在体制内的存在感很低,算是“边缘单位”;人事流通不够畅通,想要快速晋升或者提拔的,个人运气占很大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