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规矩的人请研究英国红旗法案,别把电动车扼杀在我们这一代。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国一直都在大力整治非法改装的电动车,并且至少两次出台了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
只是我感觉,国家的心是好的,但我也有一个卑微的建议。因为我担心如果这样继续下去,我们会重蹈当年英国红旗法案的覆辙。
要想了解这件事情,还要从1825年说起。那时候第一辆蒸汽机车在英国问世,但由于这东西声音太大,很容易惊扰到行人和马匹,再加上影响了马夫们的生意,所以遭到很多人反对。
由于那时候英国的贵族们出门都是乘坐马车,他们也不会乘坐蒸汽机车出行,所以就对蒸汽机车进行了各种限制,也就在1865年,出台了让人啼笑皆非的红旗法案,我们来看看该法案的一些奇葩规定。
第一,该法案要求蒸汽机车平时的行驶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6.4km,再通过人员密集地带的时候不能超过3.2km。
第二,这辆车必须要配备三个驾驶员,这三人中需要有一人手持红旗,步行在车辆前方引导,为车辆开道。
这样的法案推出明显是脱离了实际,人类行走的速度是每小时五km,而红旗法案中规定的城市道路行驶却只有3.2km,和老年人在马路上慢慢吞吞挪步子差不多了。
很快,第一名因为超速行驶的司机被英国政府给处罚,他当时的速度是每小时13km,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在无数人的指责下,红旗法案只能被废止。
虽然红旗法案被废止,但是如此可笑的法案,也直接导致英国在汽车发展的浪潮中迅速落后于其他国家,而德国则后来居上,成为了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国。
现在回过头来想想,我们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的各种限制,是不是也是有类似的情况?普通老百姓不需要每小时能飙到100km,你给大家伙放宽到40km也行,难道这样也不能做吗?
我们现在的做法就是打算把电动自行车变得和自行车完全一样,不能载人,时速不能超过人力自行车的平均时速,而且还不能太沉。
那就来了问题,如果速度和人力自行车一样,那为什么还要强制要求电动自行车车主带头盔,这对电动自行车车主是不公平的。毕竟速度一样,所承受的危险性也完全一样,要戴的话,不如大家伙一起戴。
一家之言,咱也没办法决定什么。但我想,出台法律的目的还是为了老百姓生命安全考虑,只是在目前老百姓赚钱很困难的情况下,大家更需要的是尽量快点出行,以生命来换金钱,而这些是养尊处优的专家难以想象的。
中国有众多红皮美心的砖家,他们实行的是滴水穿石策略,从各方面渗透腐蚀
下次走路也得上牌
你还没搞明白,强者就是规矩,他说行就行,就算是错的也是对的。假如你强过他,那你就是规矩,你放个屁说是香的,也没人敢说是臭的
专家心眼都是黑的,偏执狂,他们哪里好哪怕一点点了?!
禁吧,以后只要不是脚蹬的都禁了拉倒
交通工具应该已安全高效为主,电动车限速就会使车企停止创新发明,只会造蜗牛车。
放宽到40KM也行啊,和机动车一样管理就行了。
严管,严查,要不然就是和摩托一样的后果
全部车上保险,依法判案,上AI法官,拒绝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