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记者 秦文 通讯员 郭丹
受理时间:今年2月22日
纠纷类型:劳动报酬争议
调解专家:钟祥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胡品忠、宋善选
纠纷回放
今年2月22日,钟祥市人民法院以《委派调解函》转办张甲诉张乙支付工资2万元的纠纷。
调解专家查阅起诉状和卷宗相关证据显示,张甲系湖北十堰人,张乙系钟祥人。两人于2022年在山西临汾一工地干活,后因2万元工资款归属问题发生争议;张甲给张乙银行卡转款3次,微信转款2次,工程项目部给张乙转款1次(2万元)。
案卷资料不全,事实叙述不清,还需找当事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调解专家首先电话联系张甲,得知他已转到福建一工地工作,张甲给张乙的几次转款是张乙应得工资,但工程项目部转给张乙的2万元是张甲请张乙代领的,应转付给张甲。
调解专家电话联系上张乙,他人虽在钟祥,但上班太忙,没时间到调委会细说此事。在数次电话联系后,调解专家终于在3月5日晚将张乙请到了调解室。张乙称张甲是包工头,自己是农民工,哪有包工头找农民工讨薪的,并出示了他所写的一张领条,上面有工程项目部审批盖章,证明工程项目部发放给他的工资2万元。
对于工程项目部打给张乙银行账户上的2万元到底归谁所有,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弄清真伪,调解专家分别加了两人微信。因两人白天都要上班,调解专家便利用晚上时间分别与两人在微信上聊天,连续十多个晚上的刨根问底,终于弄清了真实情况。
原来,两人本是湖北十堰同乡同村的堂兄弟。张乙结婚后落户钟祥,2022年在北京务工。经张甲多次邀请,他便辞去北京的工作辗转到了张甲承包的工地干活。当时正值疫情防控期,无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只能乘坐出租车和高价包车,到工地后因健康码是黄码而被隔离15天。工程结束时,张甲为了尽快结清工程款项,便找张乙等4人以领取工资的形式找工程项目部结款(各2万元),项目部审核通过后便将款项打入4人银行卡。而张乙在收到项目部打入的这笔款项后并没有支付给张甲,这才引起纠纷。
弄清真相后,调解专家于3月16日晚驱车十余公里来到张乙务工的企业门口,等张乙下班后一起边散步,边讲法律、道理和亲情,终于打动了张乙。张乙表示除去自己高价打车费和隔离期间的损失外,剩余款项可以归还张甲。
调解结果
3月20日,调解专家起草协议书后通过微信发给当事双方。张甲表示自己人在福建,他在下载打印协议书签字后寄给调解专家,张乙则直接在协议书上签字摁印。
协议内容为张甲同意给予张乙5000元补偿,张乙同意将1.5万元返还张甲。4月4日,款项转账支付到位。
案例点评
去伪存真,弄清真相。此起纠纷当事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不能单纯就证据说事,必须深入了解情况,弄清事实真相,只有弄清是非曲直才能对症调解,有针对性地做工作。
耐心细致,方便群众。此起纠纷当事人一方远在福建,不能到场;另一方当事人早上8时上班,晚上7时30分下班,调解工作全靠调解专家利用晚上时间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调解专家如果没有耐心细致、自我奉献、方便群众的精神和品质,只是坐堂办案,工作很难到位。
既要讲法,又要讲情。依法办事是原则,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调解工作更要做到以情感人,双方互谅互让,方能达成一致。此起纠纷中争议的2万元,本该属于包工头张甲,但双方是堂兄弟,且张乙乘坐高价车和因疫情防控被隔离15天,增加开支、减少收入共计5000元左右,也是事实,给予补偿,也是合情合理的,只有兼顾各方利益,才能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