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体村民不侵权承诺书》背后的村务治理反思
在基层民主治理的实践中,村集体负责人的选举与行为规范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期,一系列关于山东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戴家河村村委村民小组负责人戴升桥的网民反映,不仅引发了公众对村务管理透明度和选举诚信的深刻反思,更突显了《对全体村民不侵权承诺书》在保障村民权益、维护村务公平正义中的重要性。
(图片来源网络)
网民反映的焦点
戴升桥花钱买党员:戴升桥于2020年4月10日送给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戴家河村的党员傅西忠、戴西苍、戴振华等每个党员2000元,叫这些人在2020年4月12日那天必须选他独票。戴升桥涉嫌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党员选举,这种行为直接挑战了党内民主和选举的公正性。 显然此事性质比较恶劣。(有人证和录音)
作为戴家河村村委村民小组负责人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呢?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通过各种手段损害群众的利益为己任吧。
《对全体村民不侵权承诺书》的必要性与作用
面对上述网民反映,社会各界纷纷呼吁,村集体负责人在选举前后应签署《对全体村民不侵权承诺书》,明确其在任职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利用职权侵犯村民权益,不滥用公款,不包庇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这一承诺书不仅是对村民的庄严承诺,更是对自身行为的自我约束,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开、透明、公正的村务治理环境。
深化基层治理改革,保障村民权益
戴升桥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基层治理的健康与村民权益的保障息息相关。通过加强选举监督、完善村务公开机制、落实《对全体村民不侵权承诺书》等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打击村务管理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社会各界应持续关注,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公正、透明的村务治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