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有位奇怪的男子,居然在家里囤积了10000余条香烟。因为担心安全问题,邻居一再提醒男子,男子依然肆无忌惮,邻居一气之下就向烟草局举报了。结果,男子囤积的价值120万元的10000多条香烟被烟草局尽数查处没收。最后,男子一纸诉状将烟草局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了!湖北,有位精明的生意人郑某,在小区里将自己的车库改建成了小卖部,慢慢地建了一个客户微信群,用以发布商品促销动态信息。因为价格公道,经济实惠,生意越来越好,郑某干脆就在小区门口租了个店面,经营起烟酒生意,在微信群的推波助澜下,生意红红火火。有句话说得好:擅卖炎凉,方对衣裘。经过细心研究客户的兴趣爱好,平时留心记录客户喜欢抽的烟,特别关注那些在本地买不到的品牌香烟,他就会未雨绸缪从外地收购过来。就这样,他的香烟生意越来越好,甚至有些外地的客户也会找郑某求购,他的微信群越来越多,生意好得让其他商家分外眼红。随着微信朋友不断加入,门面库存已经饱和,郑某于是就将那些收来的香烟存放在了家中。实际上,朋友也提醒过郑某,根据《烟草管理法》的规定,是不允许把烟草放在家里的,但是郑某认为周围许多人都是他的客户,肯定不会有人举报。有钱了胆子也大了,郑某愈发不可收拾,在家里囤了10000余条香烟,总价值120多万。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邻居知道后感到了担忧,出于安全考虑让郑某立即改邪归正,但郑某仍肆无忌惮,邻居只能向烟草局举报了。烟草局立即开展了突击检查,发现郑家囤积了10368条香烟,大部分都不是本地发放的,而且许多的钢印被刮掉了。结果,烟草局当场开出没收郑某家中价值高达120万元全部香烟的处罚决定,事后又做出了吊销郑家烟草专卖证的行政决定。最后,郑某不服处罚决定,一纸诉状将烟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上述两项具体行政行为。第一、本案涉及到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要求。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品的销售应当在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本案中,由于郑某将香烟囤积在家中,而不是在合法零售点进行销售,违反了烟草专卖法规,属于违法行为。第二、本案涉及到了烟草专卖区域限制的规定要求。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必须从所在地区的烟草专卖批发商处采购,并接受相应的管理与监督。本案中,由于郑某的客户需求不同,为了稳定源头客户,郑某从外地大量收购各种品牌的香烟,并且刮掉钢印混淆视听,所以涉嫌了假冒伪劣卷烟的范畴,即香烟的来源渠道不明。所以,烟草局对郑某依法行使职权,做出了没收香烟和吊销证照的两项处罚决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最后,法院做出行政诉讼裁决,烟草局的具体行政处罚行为合理合法,并驳回了郑某的诉求。第一、合法经营,理性作为,只有秉持正道,生意才能长久。第二、网友说:真搞笑,我自己屯着抽不行吗?我说个人也不可以,更何况你是烟草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