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些网友在爆料某地大规模整治电瓶车事件,然后发了多个外卖员被抓的视频。评论里议论开了,破口大骂“胡作非为”。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认为“大可不必如此”。不过,那些视频里也存在一些刻意的偏颇。4月15日之后电瓶车新规上线,但即便整治电瓶车,也不是整治所有电瓶车,更不是任何一个外卖小哥都会被抓被罚。
最简单的逻辑,难道现在已经发展到某个城市里不允许电瓶车上路的情况了吗?
显然不是,稍微思考一下都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网上几个视频中,一半以上能看出来明显的问题,改装和超速逆行。
比如在主干路上逆行,那的确是很危险的行为。另外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还是有区别的,前者属于摩托车的范畴,需要考E证或者F证。其中一个视频里明明是电动自行车,但速度极快,交警根本不敢阻拦,估计是怕出伤亡,那应该也是改换过电瓶的。
我在路上遇到过那种骑行速度非常快的外卖摩托车,时速甚至超过70km每小时的都见过,那或许是他们的自由,但某种程度上来说,两轮车又没有牌照,相对限制条件比较多的四轮车来说,是更加放飞的。
我的意思是,这种“放飞”并不仅仅只是增加了伤害骑者自己的概率,还包括了伤害他人的概率。
自由是以自身为代价,而当危害到其他的人时,必然要接受限制。在这方面,我反而觉得一些骑行旅游的人要更加规范。因为他们是提前做过规划的,牌照、驾照以及车检都有,更主要是大多数这些人“不赶时间”。
相反,更换了高功率电瓶的外卖小哥,原本就是为了“抢单”,所以他们需要逆行,闯灯,抄近路等等危险的操作,而这些操作都是可能危害到他人生命的行为。
我深知人们同情这些被抓被罚的外卖小哥的心情,的确,我也会产生同样的想法,尤其是看到那些视频的第一反应。他们为了生计而奔波,他们之所以逆行、改装、闯灯也都是“无奈”的,如果可以,谁不愿意像美洲澳洲的外卖员一样,一路赏花赏景慢悠悠呢?
但同情的是经济和生活上面的问题,而现在所说的是秩序和生命。
上次看到了一个外卖小哥因为闯红灯而撞上老人的视频,老人并没有“躺下来”,他显然是比较理智的,也是讲理的人。但外卖小哥先“崩溃”了,用头盔砸自己的头部,不断喊“我的妈呀”、“超时了”、“你要我死是不是”?
我能想象,那种情绪的崩溃同样有被生活所迫的因素在内,但可能也有一些其他什么。幸运的是老人没有伤势,也没打算索要赔偿之类,因此崩溃的情绪好了。但有没有想过,万一他把人撞死了呢?
或许他同样会情绪崩溃,还有天价赔偿。可无论他怎样赔偿,双向损失的事实不会改变,因此而失去生命的那个人,比经济窘迫和生活所迫更值得同情。
虽然对一些地方大规模整治违规高速外卖车的行为,是必然会受到部分苛责与刁难的。但事实上,你不能说他们完全错了。同情迫于生活的外卖小哥,和同情在交通事故中失去生命的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真正的同情,不是用“没办法”的借口来允许对他人威胁性的存在,以此弥补违规外卖电瓶车的“无奈”。真正的同情还有其他渠道,比如从外卖平台入手,增加送餐的时间,增加配送费等等。
在一个外卖小哥因为“违规电动车”被抓被扣车的视频下面,一位同情者大骂交警无人情味,另一位网友回复并提出了这个“平台责任,平台应增加送餐时间与配送费”的建议,却遭前者破口大骂是蠢猪,因为无论配餐时间还是配送费,一旦增加,都会有一部分平摊到客户头上。
这种同情,并不是真正的同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是一时的情绪流露,是不经过思考的。他们允许事故的发生,他们也会在事故发生后再次同情,但他们并非真正想解决问题。
其实这些人并没有想过,自己也可能会成为“同情的代价”,因为交通事故是不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