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把价值30万的房子送给孙子,被子女告上法庭,网友:太过分

渔夫姜太公 2024-08-31 09:01:00

近日,江苏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引起网友的关注,也登上了热搜。

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唯一的孙子,却被其他子女告上法院,这到底是子女不孝争财产,还是老人偏袒孙子太糊涂呢?

让我们看一下,这起事件的前因后果。

老人王某和妻子李某,虽然育有多个儿女,但是孙辈里面,却只有一个唯一的孙子王某某。

对于这个延续老王家香火的大孙子,老人那是相当的疼爱,啥好东西都先想着小王。

而这种明显的偏袒,自然也引起其他子女的不满。

尽管心有怨言,好在也只是一些吃的喝的,大家也就没多说些什么,谁知道,老人却做了一件更过分的事,这下子女们可忍不下去了。

上法院,必须要告他们。

子女告老父亲,这事放在古代可是大逆不道的举动,即便是现在,也不是什么好听的事情。

可为啥老王的子女会这么不讲情面,非要跟老父亲对簿公堂呢,原来是为了一栋房子。

老伴李某不幸过世后,老王或许是觉得,作为自己唯一的嫡孙,该给小王留下点家当。

于是在没有告知其他几个子女的前提下,老王私下与孙子小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将坐落于A小区的一栋二手房出售给孙子。

房子的总成交价是30万元,很快小王就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但被没有实际支付这30万的房款。

房子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保守住秘密。

在得知了此事之后,其他的子女们被气坏了,知道老爷子偏心,可偏成这样也太过分了。

或许是子女们与老王的私下沟通没有用,眼看老王是铁了心的要把房子送给孙子,其他子女一商量,干脆上法院。

于是,子女们把老王和孙子小王一块起诉到当地法院,认为涉案房屋为遗产,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爷孙两人以买卖形式掩盖赠与之实,属于擅自处分遗产,其行为无效。

而老王与小王辩称,将房子过户给唯一的嫡孙,这是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和价值观念。

关于这一点,法院认为并不符合我国的法律,故不予采纳。

因为民法典有很明确的规定,遗产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

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与老王具有同等顺位的继承权。

所以说,老王无权在其他子女不知晓的情况下就私自处分妻子的遗产。

这起遗产纠纷,可以说,颠覆了很多人的认知。

自己的房子自己都没有权利决定留给谁,这也太离谱了吧。

现实就是这样,很多“情理之中”的事,却并不被法律所接纳。

有网友觉得,这些子女太不孝,为了争财产,连亲情都不顾了。

即便按照法律,子女都有继承权,可是就算老人都给了孙子,那又怎么样呢。

按照法律,在去掉老人共同份额,再去掉老人继承部分,其他子女平分,又能分到多少?

就为了这点钱,连脸面都不要了,值得吗!

也有网友不认同这样的看法,认为老人太偏心,对其他子女不公平。

可以看出来,尽管男女平等的口号喊了几十年,还是有相当比重的人,仍然有“重男轻女”的观念。

只有生了男孩,才意味着家庭传承有望。

这种想法,也必然会导致一个家庭里面,亲子关系和子女间亲情的不和睦。

毕竟,谁也不愿自己成为家庭里总被忽视的那个“小透明”。

就像大热电视剧《人世间》的周秉昆,《都挺好》里的苏明玉,《欢乐颂》里的樊胜美等等。

小王平时受到老王的偏爱,对于其他的子女,都是一种无形的伤害,更何况涉及到房产这么大的事。

撕破脸,那也是被老王给逼的。

对于网友们不同的观点,其实很难说哪一方的道理才对。

我们都不是当事人,也很难去共情他们当时的想法。

老王被子女告了,亲情上有了很难弥合的裂痕。

子女们赢了官司,保住了自己应得的继承份额,却也背上了一个“不孝”的名声。

从这一点来说,好像双方都不是赢家。

那么如果换成大家面对这种事,会选择怎么处理呢?

免责声明:文章中的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本文旨在弘扬正能量和正确的价值观念,无任何不良诱导倾向,文中图片若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本人进行删除。

0 阅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