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个自己的瓜,租车旅游车被扣了

拾榴询 2024-08-05 21:34:39

上篇文章中,老南提到带娃去藏区自驾,一上高速,租的车居然被扣了。

不少粉丝纷纷表态,想深度八卦吃下老南的瓜,老南也必须满足下大家。

当然,如果标题是“某大租车欺骗消费者,租赁车全部非营运”,或“某地为罚款,强行查扣游客租车”,那流量肯定蹭蹭的。

但实际上,老南深度研究后,发现这事背后还不简单,是一个行业普遍违法的问题,和“大一统市场”也有很大的关系。

今天详细和大家聊聊。

这里插一句,我们之前说的直播,预计会在8月中旬,到时候会提醒大家。

01

先说说发生了什么。

其实在机场取车时,一切都正常,一辆武汉牌照的车。这家全国性的租车公司,老南已经用了N年,毕竟规模妥妥前三,租车体验也很好,车也很新。

不过这次和往常有点不一样,取车时,员工和老南说了句:如果有人查你,你就说是我们公司员工就好了,免得麻烦。

当时觉得怪怪的,不过因为急着出发,加上对这家公司的信任,老南居然没有多想,也没多问几句,这也为后来的事埋下了麻烦。

第二天一大早,一上高速,车就被交警拦了下来,查看行驶证后,要求靠边处理。

当老南看到交警,从警车后备箱里,一大堆“卷宗袋”里取出一个袋子时,就意识到,这事不简单了。

02

两位交警对老南很客气,处理过程也很专业,双人执法,一个问询,一个记录,且全程录像。

聊了下,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老南租的车,是“非营运”的,按照国内法律要求,租赁公司提供的车,要求行驶证备案为“租赁”车。

交警说,前阵子,有租车公司的“非运营”车辆,在当地出了事故,撞死了好几个当地人,但算上保险,人均赔付不到10万。

当地人就闹事,最后地方政府承担了剩余的赔偿。

交警说,我们也知道其他省份,对“非营运”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些地方也有钱,但我们这里穷,承担不起这种兜底,所以最近召集了当地所有租车公司开会,强调了相关法律法规,最近也在严打。

老南查了下,当地的公众号,的确报道了,在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在现场处理期间,租车公司的人也到了现场,后来给老南换了辆车,这次是苏A的,也是外地牌照,就和租车公司的聊了下。

他们的角度则完全不一样,直接喷,说当地就是缺钱,要罚款。

然后和我说,如果再遇到查车,就咬死一点,车是借朋友的,没花钱,就拿你没办法。

在交流过程中,老南还惊讶地得知,全国范围,各大租车公司的车,居然几乎都是“非运营”的,“租赁”备案的很少。

也就是说,这个行业,在大面积、普遍违法。

根据现场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书》上,告知的相关法律条文,老南去查了下。

21年4月开始执行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的确明确要求:

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附送本办法第六条相应的材料。

其中提到的第六条,其中第二款,明确要求:

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

03

单独听双方观点,貌似都有自己的合理性。

当地交警角度看,租赁车“非运营”,的确违法,而且出了事,后续责任没法承担,影响当地社会稳定。

从租车公司角度看,全国都是“非营运”,自己为何要承担合规成本?何况现在全国连锁租车大量异地还车,即便本地车都登记为“营运”,但异地车没办法做到,要全国所有车全部合规才行,这个代价太大了。

我又进一步和行业里的朋友了解了下,发现了更多的观点。

从租车公司角度看,如车辆备案为“租赁”,不仅车险费用提高,备案带来管理成本提高,最大的成本,是所有“租赁”车,法律要求8年强制报废。

一旦使用性质从“非营运”转为“租赁”,二手价格将急剧下降,在二手市场,“非营运”车大约比“租赁”车贵一倍,关键后者很大的可能有价无市,没人愿意买。

租赁公司的车,一般3年就要更新,二手残值过低,会严重影响业务模型。也因此,租赁公司的车,大面积“非营运”,成了行业公开的潜规则。

但客观的说,也不能完全说租赁公司打擦边球,完全没道理。我看到有媒体报道,提过租赁公司的观点:

一般家用车,年均里程在2万左右;租赁车,一般年均在3-5万;而出租车,年均在8-10万公里。所以针对出租车的强制报废时间,直接套用在租赁车上,是不合理的。

04

写到这里,相信大家应该清楚这事的前因后果。

表明看,是租车公司大面积普遍违法,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受到了警方的依法处罚。

本质看,一方面是是法律对巨大的租赁市场,不够细分,简单划归到“运营”类报废规则;另一方面是各地执法力度不一,有紧有松,企业没有全面整改的动力和决心;此外,租赁公司自身对利润的过度追逐,缺乏社会意识,也是有问题的。

我在写这篇文章时,搜到了大量租赁造成的法律纠纷,有保险公司认为租车公司是运营车,按照“非运营”投保,不予理赔的;有出了事故,因为是“非运营”车,受害人得不到应有赔偿的;也有因为保险公司不理赔,租车公司起诉租车人的。

说实话,看到这些司法案例,老南都有点后怕,每次旅游都是飞到当地租车,背后的法律风险居然完全不可控。

写到这里,就能理解,这两年国内一直在提的“大一统市场”,尤其里面这么一段话:

只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准入畅通、规则一致、设施联通和监管协同,才能扩大市场规模容量,在更大范围内深化分工协作、促进充分竞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夯实基础。

租车行业大面积的违规,然后保险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包括不少金融租赁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各地执法标准也不一致,最后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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