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朱欣)为丰富职工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数智赋能,建设好全国职工优秀文艺作品数据库,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启动全国职工优秀音乐、舞蹈类作品征集。
征集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具有可观赏性和艺术性。其中音乐类作品应为2020年以来由在职职工原创和表演的音乐作品(合唱作品词曲不限定原创)。舞蹈作品应为2020年以来由在职职工表演的舞蹈(含广场舞),不限舞种,单、双、三人舞以及群舞均可。
作品经专家评审公示后,将统一收入数据库,并通过“职工之家”APP、全国职工线上健身运动平台等展播,报送单位将获颁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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