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境内流通的货币鉴赏(4)

喜欢侯历史 2024-10-21 16:20:49

解放战争期间,国共两党不仅仅在战场上决胜负,也在经济上决胜负,所以这个时期的中国,货币也是很混乱的。

一、国统区流通金圆券和银圆券

1、抗战胜利以后,解放战争得爆发使得蒋介石政府军费急剧增加,引起财政赤字直线上升。为了支付军费不得不大量印刷法币。结果就是物价疯狂上涨,国统区社会经济濒临崩溃,1948年通货膨胀达恶性时期,法币急剧贬值,为挽救其财政经济危机,筹措日益扩大的内战军费开支,冥国政府决定废弃法币,改发金圆券。

1948年8月18日,冥国政府下令实行币制改革,以金圆券取代法币,强制老百姓把黄金、白银和外币兑换为金圆券。但由于金圆券滥发造成恶性通货膨胀,致使大量城市中产阶级因此破产,导致冥国政府民心大失,这成为国民党内战迅速失败的原因之一。

2、银圆券又称“银元兑换券”;1949年解放战争即将取得最后胜利之际,逃往广州的李宗仁冥国政府,为了代替急速贬值、几同废纸的金圆券,进一步欺骗国统区人民,于该年7月发行银圆券。

银圆券发行办法规定:该货币以银元为单位,银元1元重26.6971公分,成色880/1000,含纯银23.493448公分;发行可兑换银元的银圆券,面额有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种,辅币券有5分、1角、2角、5角4种;银圆券与金圆券的比价是1元银圆券折5亿元金圆券;银圆券兑现银元限在广州、重庆、兰州等9个城市进行。

二、解放区流通的货币比较混乱

1948年以前,解放区流通货币比较混乱,共有八种。

1、西北农民银行币

西北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1940年5月开始发行,流通于晋绥边区。

1948年1月晋绥边区与陕甘宁边区统一为西北解放区,陕甘宁边币停止发行后,西北农民币遂成为西北解放区的本位币。

1948年10月,按西北农民币二十元对冀南币一元或对北海币一元的比价,在各解放区并行流通。1948年12月1日,停止发行,按人民币一元折合西北农民币二千元的比价收兑。

2、华北银行币

石家庄胜利解放后,晋察冀和晋冀鲁豫解放区连接成一片,形成广阔的华北解放区,统一金融的条件已成熟。

1948年4月,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两总行迁至石家庄市联合办公,冀南币和晋察冀边区银行币以固定比价在华北解放区流通。7月22日,两行合并,改称华北银行。不久,晋察冀边区银行币停止发行,冀南币成为华北解放区的统一货币。

华北银行成立后,并没有再发行新的货币,确定冀南币为本位币流通整个华北解放区,流通区域包括太行、太岳、冀南、冀中、冀鲁豫、晋中等行政区,34个专署,277个县、市。

冀南币

冀钞(jìchāo)亦称“冀南币”。1939年10月抗日根据地冀南银行发行的货币,流通于晋冀鲁豫边区。1948年5月后成为华北解放区本位币,同年底停止发行。

3、华中银行币

华中银行发行的纸币,流通于华中各解放区。1945年8月开始发行,同时收兑了大江币、江南币、淮南币、淮北币、江淮币和建设币六种地区性货币。1948年11月停止发行,北海币成为华中地区的本位币,但华中币仍与北海币等价通用。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的人民币,按人民币1元折合华中币100元的比价收兑。

(1)华中币

(2)北海币

抗日战争期间,山东抗日根据地通过发行"北海币",建立起独立自主的货币市场,从而稳定了根据地的经济,安定了人民生活,支援了战时财政和解放区经济的恢复发展,也有力地支援了战争的胜利。北海银行所发行的纸币在抗日战争时期是山东革命根据地的主币,在解放战争时期成为山东解放区乃至华北、华中解放区的本位币。北海银行是解放区海关征收税款使用的主要货币,为山东革命根据地与解放区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中国革命根据地货币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4、东北银行币

东北银行成立于1945年11月15日,行址设在沈阳市大西关,首任经理叶季壮。从1945年到1951年,东北银行共发行14种面额、50余种版别的地方流通券4757亿元,有效保证了革命战争时期的军需民用,为东北解放战争的胜利,为全国解放后的币制统一和金融秩序的稳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行人民币,作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货币,统一流通,但由于东北地区在当时所处的特殊地位,为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取得最后胜利,中央决定继续保持东北银行建制,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仍是东北解放区的本位币。

1951年,全国金融物价稳定,工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人民购买力提高,在全国物资迫切需要交流的情况下,统一关内外币制刻不容缓。1951年3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命令,要求自4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限期以人民币收回东北银行发行的地方流通券,收兑比价规定为东北地方流通券9.5元兑换人民币1元。

(1)热河省银行流通券

热河省银行是设在晋察热辽解放区的地方性银行。1946年初,晋察热辽解放区即筹备设立独立的银行机构,后受战事的影响,晋察冀边区银行冀热辽分行撤出承德后,以“热河省银行”名义开展工作,并准备发行标明地方流通券的热河省银行纸币。

1946年冬,开始印制热河省银行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种面额钞票,有1946和1947年两种年份,低面额纸币比较少见。

1948年随着长城银行的设立,以一比一的比价用长城银行币逐步回收热河省银行币。

(2)长城银行币

1948年2月21日,长城银行在赤峰附近原热河省银行总行驻地成立,3月5日开始发行货币。1949年1月,长城银行改组为东北银行热河分行和东北银行辽西省分行后,长城券停止发行,并以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收回。

5、内蒙古人民银行币

1948年6月成立。抗战胜利后,内蒙古东部地区获得解放。1947年4月,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乌兰浩特召开,宣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将东蒙银行改为内蒙银行。1948年6月,内蒙古自治政府发布《关于币制改革改组内蒙银行布告》,决定改组内蒙银行,成立内蒙古人民银行。1951年3月根据政务院命令,内蒙古人民银行划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

6、南方人民银行币

南方人民银行是全国区域性银行中设立最迟的。1949年7月华南解放区东江根据地在广东设立南方人民银行,并在各地设立分行,发行纸币。

7、中国人民银行第一套人民币

第一套人民币(The First Series of RMB)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胜利进军的形势下,由人民政府所属国家银行在1948年12月1日印制发行的法定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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