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 省委、省政府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经领导小组审议,最终确定高向东等805人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合肥市肥东县公安局等309个集体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审核:马翔宇 编辑:张雪子校对: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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