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一女子在家中为朋友熬制中药时不慎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这类事情绝大多数人都觉得纯属意外,但其女儿认定此事让母亲帮忙熬药的朋友也存在连带责任,便将母亲的朋友尹某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尹某与死者虽然名为帮忙,但双方约定了每10副药100元费用,属于事实上的雇佣关系。最终认定,被告作为雇主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存在次要责任,判决尹某承担死者各项费用的30%,赔偿原告23万余元。
中国人是最讲究人情世故以及人情往来的,然而此案的判决却再次违背了大众的常理认知。朋友之间互相帮忙、礼尚往来人之常情,如果不是顺手的小忙,送点东西或者给点钱也是理所当然的,而然就因为此种行为,却在法律层面上被认定为事实雇佣关系。死者作为一名成年人,应该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就算尹某存在次要责任,30%的责任划分也有些大了。
求人帮忙不给东西不给钱属于白帮忙,给钱给物又属于事实雇佣关系,存在法律风险,网友对此表示不知该何去何从。
摈弃助人之心,共建冷漠社会[鼓掌][鼓掌]
求朋友帮忙给钱给物存在事实雇佣的法律风险,不给又显得薄情寡义,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流鼻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