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遇害初中生完成尸检,其父发文称比想象的更残忍,欲报仇雪恨

人马座说 2024-03-19 06:49:31

河北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个难解的问题,在此案中,3名初中生有预谋有分工,手段之残忍,思维之缜密,心态之冷静,以及杀人后若无其事的状态,都令人极为愤怒。

特别是受害人的家属,更是铁了心要求“杀人偿命”。3月17日晚,法医在肥乡市殡仪馆死者对王某耀的遗体进行了尸检,持续了4个小时水久,从死者姑姑发布的视频中,能看到3月18日凌晨2点,家属在殡仪馆外等候尸检结果的场面。

而王某耀的父亲王某斌,则在尸检过程中全程陪伴着已死去的儿子。看着儿子冰冷的遗体,可以想象他会受到什么样的煎熬。而在尸检结束后,王某斌发布了两条视频,字里行间,都能够看出他是出离愤怒了!其中一段视频中,王某斌说:“夜深人静了,才是我落泪的时候……”,另一段视频中,他似乎出现了即将失控的迹象:

“今晚进行了尸检,我陪伴了儿子四个小时,情况比想象中的还要残忍,我没有害怕,只有对儿子的心疼和对凶手的愤怒,我要为你报仇!”

在这段话中,王某斌提到情况比想象中更残忍,无疑指的是王某耀被杀时的惨状。据此前媒体报道,王某耀是被3名凶手用铁锹打死的。3人在作案之后,为了不让人认出死者,还故意用铁锹将其脸部铲烂。

这种血腥的场面已经令人不敢想象,身为父亲的王某斌应该有心理准备,但这次在看到儿子遗体后,仍然说比想象的还要更残忍,甚至直接表达了要报仇雪恨的愿望,说明王某耀受伤害的程度以及死亡过程,肯定是让人不忍直视的。

铁锹固然可以作为凶器,但却远没有刀子那么锋利。过去在一些地方有时会出现打架斗殴的事件,双方经常手拿铁锹作为武器,将对方打得头破血流,看上去很惨烈,却大多只是皮外伤,要想伤及要害甚至置人于死地,实际上相当困难。考虑到3名凶手也不过是低年级的初中生,力量不可能很大,更是不太容易做到。

但从各大权威媒体报道中,并没有提到现场还有其它的凶器,只是有个别自媒体说有疑似的刀伤。如果王某耀确实是被铁锹活活打死,那肯定是遭受了长时间的折磨,被铁锹击打了许多次,遍体鳞伤是肯定的,并且不排除施暴者用铁锹或其它物品反复击打头部、脖子等要害部位。否则,不可能让死者父亲认为“比想象中的还要残忍”。

还有一个令人迷惑的细节,就是埋尸体的坑是怎么挖出来的。3名施暴者将王某耀带到了北营村南的废弃蔬菜大棚内,实施了杀人和掩埋尸体的暴行。3月的天气还比较冷,大棚又是废弃的,土壤比较坚硬,可不是那么好挖坑的,要挖出一个足以掩埋尸体,还让人看不出来的大坑,更不是件容易的事。

事情发生后,附近村民实地测试了挖坑的难度,身高1米8的壮小伙,花了6个小时才挖出一个1米深的坑。3名初中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如何才能用铁锹挖出这个大坑,令人疑窦丛生,所以死者父亲才会怀疑还另有帮凶。

此外还有两种可能性,就是3个人提前挖好了这个坑,然后才将王某耀强行拖到此处,或者是王某耀没被打死之前,也被迫参与了挖坑,亲手挖出了这个即将埋葬自己的大坑。无论是哪种可能,都令人毛骨悚然。如果真的让被害人自己给自己挖坑,那说明3个人的冷血和冷酷已经到了发指的程度。

但从3人被抓前和被抓后的表现来看,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因为其中一个凶手张某,在死者家人来询问时,还若无其事的躺在床上玩游戏,而且还向家属和警方坚称没见过王某耀,直到警方调取监控发现王某耀确实和他们在一起过,这才承认,但又说王某耀被一个“小矮个”给带走了,企图误导调查。

这样的表现,根本就不像一个仅上初中的未成年人,即使是惯犯也不一定能做得更好。可见他们在当时在蔬菜大棚中折磨王某耀,是肯定下的去手的。如此残忍的行径,不知道年仅13岁的王某耀是如何承受的,怪不得父亲王某斌会如此愤怒。但王某斌想要为儿子报仇雪恨、想要3名初中生偿命的愿望,恐怕做不到。

从刑法角度来看,如果3个凶手年龄超过了12周岁但不超14周岁,犯下这么严重的罪行,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要负刑事责任。如果他们超14周岁又没超16周岁,由于故意杀人且性质恶劣,那不需要最高检核准,直接就要负刑事责任。但这里的刑事责任并不是死刑,最高只能无期,因为我国刑法同时规定作案时不满18周岁的,不适用死刑。

所以王某斌不可能用法律手段实现杀人偿命。但假如王某斌心态失控,亲手为儿子报仇,且不说3名凶手已经被关押,王某斌难以接近,就算他真的手刃仇人,那他自己就也犯下了故意杀人的严重罪行,也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这种做法当然不可取!希望王某斌不要一激动就做出傻事。

而另一方面,由于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3个初中生基本上不太可能受到死刑的惩罚,但肯定会在法律框架内受到重判,有律师称最多会判无期。其实不止是国内,在国外很多国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都不太好解决。很多未成年人仗着有法律庇护而为所欲为,甚至敢于公然攻击成年人,吃准了对方不敢反击。这就失去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异化成了“保护未成年罪犯”了。

试想,如果出现了本案的场景:未成年人杀了未成年人,如果法律只注重保护未成年施暴者的权利,而忽视了未成被害人的权利,那当然是说不过去的。未成年人保护该如何完善才能实现初心,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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