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被执行人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收款,法院能冻结收款账户吗?

周军律师聊案子 2024-10-25 08:19:03

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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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即债务人)借用第三人银行账户收款的行为,对执行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挑战。

通常来讲,“货币是占有即所有”,第三人银行账户里的金钱通常推定为第三人所有,即银行存款通常按照金融机构登记的账户名称判断所有权,法院一般不能直接查封、扣押、冻结收款账户。

如果被执行人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收款,法院怎样才能冻结收款账户?

一、冻结条件

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就可以对该账户进行冻结: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第三人银行账户里的钱),如果第三人书面承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是为被执行人利益占有被执行人财产(包括第三人银行账户里的钱),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处罚措施

1、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借用第三人银行账户收款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执行措施。

2、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借用第三人银行账户收款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与此同时第三人属于拒执罪帮助犯,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执行实践

1. 账户冻结的条件: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借用第三人账户收款,可以依据上述法律依据,对这些账户进行冻结。关键在于证明这些账户中的资金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或者这些账户被用于逃避执行。

2. 第三人权益的保护:在冻结第三人账户时,法院需要平衡被执行人和第三人的权益。如果第三人能够证明账户中的资金不属于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可能需要解除对这些账户的冻结。

3. 举证责任:在实践中,被执行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账户中的资金属于其所有,或者其有权使用这些账户。如果被执行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法院可以继续冻结账户。

综上,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借用第三人银行账户收款的行为,前提是证明这些账户中的资金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或者这些账户被用于逃避执行。同时,法院在冻结过程中需要考虑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具体操作中,法院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账户资金的性质、第三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合理决定是否对第三人账户进行冻结。同时,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注重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当影响到第三人的正常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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