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河南救灾中的几个商业伦理问题

三言科技 2021-07-22 23:06:50

出品|三言财经

作者|DorAemon

7月16日以来,河南省迎来一轮强降雨,此轮降雨导致全省103个市(县、区)877个乡镇300.4万人受灾。据央视报道,已有33人因灾死亡,失踪8人。其中,前两天郑州市一天的下雨量更是超过了以往一年的雨量,如此强降雨也造成郑州发生严重内涝。

灾害发生后,社会各界迅速行动起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一场全国各地力量驰援河南的壮举正在进行时。

在这次各方救灾力量中,大批互联网公司集中自身优势,为灾区提供物资、资金等帮助;也有很多知名公众人物尽自己全力帮助河南度过难关。

但是与此同时,在天灾面前,却也触发了一些商业伦理问题:

如何看待救灾与企业PR宣传之间的关系?

“欠债者”捐款是不是做慈善?

企业、公众人物是否有捐款义务?

“坐地起价”是发国难财还是市场经济?

互联网公司大方捐款救灾,以后就不该骂资本了?

这几个伦理问题可能没有标准答案,但却值得所有人认真思考。

公益与企业PR宣传的关系是什么?

“吃人血馒头”这个概念并不陌生,而且在过去也发生过很多次,这次河南省遭遇的强降雨灾害中同样发生了好几起。

郑州市下暴雨当日,有部分当地房地产公司利用此事宣传自己,在海报中醒目位置写着“入住高地,让风雨只是风景”,又在下方标明房源所处地区地势高度。

还有房地产商推出宣传海报,宣传语为“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有车位,无烦恼”。

这种宣传海报一经公布,随即遭到网友批评,利用灾情“抖机灵”营销就是纯粹的“吃人血馒头”。各大官媒也点名指责这几家房地产公司利用天灾借势营销行为。

最终,涉事的几个房地产公司纷纷发声明就不当宣传行为道歉,并将所有宣传广告撤下。

与之相对的,是这几天各大互联网公司利用自身优势,为灾区提供钱款、物资、自家工具等方面帮助。

在这次救灾过程中,互联网公司这样的民间力量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公司积极快速的公益性慈善活动也收获了大量好评。

但是,互联网企业公益性质的救灾行为,客观上的确大幅度提升了品牌形象。这意味着这些公司在出钱出力同时,也一举两得地宣传了品牌;

而那几家利用灾情营销的房地产公司,目的同样是为了提升品牌形象,但采用的手段不同得到的评价亦不同。

如果把这几家房地产公司想借机提升品牌形象作为一种“私心”看待的话;那么其他积极参与公益救援的企业呢?

那么,这两种方式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说“为了宣传利用灾难营销”是吃人血馒头的话,和“为了宣传积极参与公益”呢?

显而易见,两种方式的内核实际上是企业价值观的体现。通过救灾、公益行为换取企业宣传效果,即使公司是“刻意为了宣传而公益”也应当值得提倡。

行善事,理应获得更多支持;无论公司是否“真心公益”,其行善的结果仍然是正向积极的。

因此,对于所有企业来说,注重企业形象宣传固然重要,但要讲究合适的手段;“适当玩梗”的营销方式有助于降低企业和客户之间的沟通门槛,但是不分时机而且又不能对社会带来有益影响的宣传方式,则反其道而行之。

另一方面,也要包容的看待企业做公益的“私心”。无私奉献值得尊敬,但是可持续发展更加重要。让企业一方面获得品牌形象提升的机会,同时能够更加积极的参与公益活动,这样的“私心”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欠债者”捐款是不是做慈善?

这次救灾中,除了各大互联网公司的力量外,还有很多公众人物也积极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比如媒体报道了罗永浩向郑州慈善总会捐款100万元的事。

然而,媒体以“老罗捐款100万”报道宣传后,罗永浩却急忙站住来“否认”此事。老罗发微博称,因为自己有债务在身,因此不便捐款,这100万元是公司捐赠。

罗永浩的否认捐款的解释直白点说其实是“如果有钱捐款,为什么没钱还款”,毕竟老罗身背几个亿的债务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那么,从这个角度看,以公司名义捐赠,既能支持灾区也能回避债权人质疑。

此外,罗永浩此举在法律层面是没有问题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被执行人的收入要优先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其捐赠行为,那么可以以罗永浩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其次,罗永浩背负的债务实际上和现在他所在的交个朋友公司无关联,属于个人债务;因此,通过现在的公司捐款,则罗永浩不会有法律层面上的问题。

不过,所谓法律无情,就是指规则本身不考虑人的感性问题。那么,如果从道德伦理角度,罗永浩在捐款问题上将自己与公司区分,实际上也有争议。

自从罗永浩宣布进军直播带货后,他已经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自己靠“直播带货”等方式逐渐还清债务。外界也认为罗永浩就是交个朋友的创始人,交个朋友也经常代表罗永浩发声,此时,罗永浩与公司变成了“一体”。

而在工商注册方面,罗永浩跟交个朋友是没有关系的,做了隔离。这么看来,罗永浩和直播带货的公司是不是一回事竟有些“薛定谔的猫”的味道。

老罗否认自己捐款是回避法律责任,但是即使如此,“欠债者不能做公益”是否合理?当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过面对天灾人祸,做公益是否一定与“有偿还能力拒不履行”挂钩呢?

就算是罗永浩本人捐款,向灾区发出善心和“债权人的公司被拖垮倒闭、员工被拖欠工资影响生活”,两者之间该如何抉择?

值得思考。

企业是否有捐款义务

前面说过,应当提倡企业以做公益提升品牌形象的行为,但是如果企业“无动于衷”是否该被批判。

这次灾害中,苹果公司CEO库克宣布将捐款支持河南受灾人民的重建工作。若国内企业出力、捐款多少有点“天经地义”的意思,苹果公司作为外资,主动捐钱自然大获好评。

不过,舆论注意力很快转向了其他一些在华外企。

有网友提到苹果捐赠同时,点名三星、特斯拉等外企是否会捐款。

或许是受到这种舆论压力,特斯拉今日宣布将为车主提供免费车辆检查、救灾期内超充免费等服务。

然而,特斯拉这个行为不仅没提升企业形象,反而更加“招骂”。有网友直言,特斯拉一分钱没捐,还要宣传“驰援”;还有人则表扬了理想、小鹏和蔚来等国产新能源品牌,同时指出特斯拉承诺的免费服务仅仅是企业售后,根本和救灾无关。

但理性看待,企业作为商场中的民间角色,是否有在天灾人祸发生时的“捐款”义务?

诚然,在特殊时期不分场合“借势营销”应当批评,但是企业在此时选择“无动于衷”就该被批评吗?

具体到特斯拉来说,近期,特斯拉饱受“刹车问题”相关争议;而且有关刹车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定论。

但是,这些争议问题,是能够通过“做公益”解决么?上面网友所言中称,“特斯拉在中国被骂的够惨的,不知会不会捐款”。这句话似乎认为特斯拉只要捐款了就可以“不会被骂”。

实际上,两者并没有逻辑关系,有关特斯拉的争议和特斯拉捐款与否是两件独立事件。

如果公司捐款了,消费者也不能因企业有慈善行为而放弃监督权利;同样,也不应公司不捐款而无故批评,这属于“道德绑架”。

所有人期待的善举应该是自发而不是被迫,做慈善值得表扬,但不是义务。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其核心价值永远是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一切当以此为主。

“坐地起价”是市场规律还是发国难财?

本次灾害中,河南省很多受灾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酒店、商场等都宣布以低价或者免费等方式为受灾群众提供帮助。

但也有少数商家利用灾情条件“发横财”,坐地起价,以超出平时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销售。比如据媒体报道,郑州大学校内超市中,有部分超市故意涨价,一桶泡面卖到10元钱,还存在随便定价情况;还有郑州高铁站一酒店房价也趁机涨价到近3000元。

这种情况很快引发争议,有人认为这是“发国难财”的投机心理;也有人认为这是市场经济下的供需关系决定的。

比如有一位网友认为,不必“道德绑架”那些涨价商家,他们也在遭受了很大损失。涨价是为了对冲成本,和“发国难财”无关。此外,该网友还用疫情初期口罩价格上涨为例,支持自己的观点。

但这个观点下瞬间引发大量网友反驳。反对者认为,涨价对冲成本也应当看时间点;有人说在这种时候如果正常收费,即使有所涨幅也能理解。

根据市场规律,当供不应求时,商品价格的确会上涨。

但是,如果完全依靠市场供需关系放任商品价格自由浮动,在特殊时期物价高涨会严重威胁到人们生活质量。

类似情况发生在今年初的美国德州雪灾。当时,德州遭遇了史无前例的大雪,导致全州严重停电。电力供应大幅度减少,带来的直观表现是电价大涨,最高上涨超过100倍。

面对严寒,当地穷人买不起电,无法取暖,只能想尽办法通过烧柴等方式取暖;甚至有人为了保暖坐在车中却因操作不当吸入车辆尾气身亡。然而另一面,却是当地富人依然能够支付得起高昂的电价,在家中避寒。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就是任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物价,在特殊时期带来的直接后果。因此,在河南受灾期间,部分商家哄抬物价的行为的确需要监管,并且将其理解成“发灾难财”并不为过。

更何况从宏观上看,物资并不真的减少,只是暂时受限。三言财经也咨询了很多目前在郑州的人,对方均表示没有出现大规模物价大涨情况,只有极少数商家抬高物价。

在特殊情况下,物价上涨会根据供需平衡存在合理上涨空间,但是个别投机商人恶意哄抬价格,实属趁火打劫。

互联网公司大方捐款救灾,以后就不该骂资本了?

“谈资本必开骂”也是很多网友的声音,几乎每次出现一些热点事件就有人长篇大论的分析事件背后的“资本力量”,然后再批判一番。例如互联网行业的垄断、行业竞争、“资本抢菜贩子饭碗”等等,甚至一些娱乐事件都被质疑背后有资本力量在操作或撑腰。

这次救灾中,因为有很多大公司积极捐款、参与到救灾行动,也就出现了很多“替资本说话”的观点。

比如有网友表示,这次救灾中,各种捐款、援助等行为,都体现了“资本力量”;还有人称,无论是疫情,还是暴雨,互联网公司的物资驰援和资金捐助,都远走在传统行业前面,希望以后能够少一些“有事正能量,无事骂资本”。

当然有支持者就有反对者,反对者则认为,资本家作恶成本低,“只要捐一点钱就有很多人说好话”。

这个问题核心和上面几个伦理问题是一致的,“资本做不做恶”姑且不谈,但是“捐款出力”并不等于“不做恶”。

这仍然是两回事。

的确有大量企业在本次救灾以及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这些企业是凭空发展壮大的。

参与救灾的所有企业,都是建立在过去多年的发展基础上。而这些发展成果,离不开无数基层员工、普通用户的贡献。近年来,与“996”相关的话题关注度屡屡增长,足以说明“打工人”的不易。

所以,如今大公司利用这种力量做了“义举”,不应该完全归功于企业或者“资本”。

互联网企业踊跃捐款出力,的确是一种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但这和“资本不该被骂”无关。

做善事,值得表扬;若作恶,就该批评;反垄断也不会随捐款多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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